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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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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

201912月31日在万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刘怀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及2019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原因及依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政府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根据全县国有土地资源配置,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相应增加财政支出。

二、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规定,对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经省政府批准,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19]79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收回政府债务部分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19]94号)要求,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总限额22.31亿元,专项债务总限额18.02亿元。截止11月30日,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2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7.3亿元,均在限额内。根据规定,各级政府只能在中央下达的限额内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之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三、2019年政府债券安排情况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19]79号),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7056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930万元、专项债券51637万元。一般债券重点用于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专项债券用于推进棚户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经批准的其他领域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文件要求,县本级2019年新增债券收入具体安排为:

(一)一般债券18930万元安排用于城市提升建设项目7966万元、第三中学改扩建工程4273.97万元、雨水、污水排污干管项目363.03万元、深度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0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27万元。

(二)专项债券51637万元安排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47726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911万元。

四、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2019年重大民生政策、省财政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及实际支出需要,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基础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4328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909万元,(主要是农业人口转移市民化奖励补助)、下级上解收入2450万元(乡镇、街道义务教育人员异动增加经费)、一般债务收入18930万元、调入资金10000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

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县级预算基础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增43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100万元、教育支出92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66万元、农林水支出632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43万元。

调整后的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19年由于通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向县万投集团注入公司资本金较多,以及省财政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加收入等,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县级基金预算基础上调增政府性基金收入38337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247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开发基金收入1810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8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5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1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637万元。

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县级基金预算基础上,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相应调增383377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4447万元、其他支出315万元、上解支出8615万元(赣财预[2018]64号关于恢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统筹政策要求,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库全额的2%进行省级统筹)、调出资金10000万元。

调整后的2019年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在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2019年县级预算后,根据《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县本级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提出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各项任务。

2019年预算调整表格(报告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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