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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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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政务信息中心领导的精心指导帮助下,局党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着力在组织领导、规范制度、项目分类、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日常工作中的行为。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z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万载县阳乐北大道564号,电话:0795-8823207,邮编:336100)。

    一、总体情况: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围绕住建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标准,加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架构体系,坚持目标和结果为导向,深入推进主动公开内容建设。着力推动住建设领域尤其是行政权力运行、重点领域、重要民生、重大决策、政策解读等方面信息公开,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综合作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助推“五型”政府建设。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坚持规范建议从申请到归档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程序和机制。深入研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意图,梳理企业和群众申请的热点难点信息,加快推动符合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转化为主动公开信息,积极服务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属性源头认定、审查,及时开展失效性文件清查清理。充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公开方式、解读方案、发布要求、保密审查等内容和要求。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更新登载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统一上传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优化融资平台合建设。全力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宜春“12345”热线等载体为辅的信息公开综合平台体系,加快完善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积极创新公开方式和载体,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受众覆盖面,切实畅通群众参与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住建领域政府信息的透明度,搭好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连心桥,为提升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提供渠道与平台保障。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落实。着力完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组织保障,注重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设,及时出台可操作性强的《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方案》,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考核原则,推行科学、规范、精准的监督考核工作措施,全面细化监督考核指标,加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落实力度,从严从速抓好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指导作用和综合效能,确保住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有力、内容全面、程序到位、效果明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9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 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质量、公开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如群众关心的城市建设热点情况公开不多或不及时。

    3. 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流程,以政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进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

三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建设系统信息报关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报送本系统信息。

四是强化管理,服务公众。进一步用好政务新媒体,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住建系统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住建局党委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措,努力提高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水平,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上下功夫,突出抓好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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