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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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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第一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主管审判工作的国家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6、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9、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民法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万载县人民法院本级。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职能庭室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单独设立。下设株潭、潭埠、双桥、工业园区、三兴、马步等六个人民法庭。编制人数82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工勤编7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数78人,包括行政人员71人、工勤人员7人。聘用人员46人,退休人员30人,遗属人员3人。

()其他说明事项

第二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万载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20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9.6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2.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87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3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万元;上年结转233.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2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6万元。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县人民法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20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6.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3.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3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2039.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6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4.1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85万元、资本性支出687.6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017.95 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2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0.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99.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9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1.5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4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9.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2万元,资本性支出687.6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4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9.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59.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4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2.8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774.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6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9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163.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3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14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91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万元;项目支出1796.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7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73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6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6.38万元,资本性支出58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21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40.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8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其中:办公费73.53万元,手续费6万元,邮电费1.95万元,公务接待费39.19万元,专用材料费5.94万元,高温补贴费6.24万元,取暖费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56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2020831日,部门共有车辆1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9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5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15万元。

2万载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2、立项依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由人民陪审员因参加活动而支出的交通费、就餐费、误工费等费用,由人民法院给予补助。无固定收入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期间,由所在法院,参照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货币工资水平,按照实际工作日给予补助。

3、实施主体:万载县人民法院

4、实施方案:纳入当年财政预算,由县财政按规定拨付,我院负责监管、使用。我院年初制定资金预算并严格按照财经规定使用资金,院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5、实施周期:202111日至2021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人民陪审员经费1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绩效目标表)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万载县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9.14万元,较上年减少13.96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9.14万元,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没有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39.19万元,比上年减少6.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年压缩公务接待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5万元,比上年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压缩公车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第三部分万载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所有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生育保险费和大病统筹保险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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