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载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解读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万载县城市总体规划》《万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7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万载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 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 运输 用地 |
水域 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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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保障房用地 |
棚改用地 |
中小套型 |
商品房 用地 |
其他 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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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 |
经济适用房 |
公租房 |
棚改保障房 |
中小 套型 |
普通 |
限价 |
公租 |
|||||||||||
万载县 |
171 |
7 |
21 |
55 |
0 |
0 |
13 |
20 |
0 |
6 |
0 |
0 |
16 |
0 |
37 |
37 |
14 |
0 |
注:1.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2.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未独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供地情况直接统计在市本级,不单独统计。 |
(三)为精准、有序推出万载县南部新城开发用地,经协商各部门,根据往年土地市场发展情况,在咨询各房地产企业意见,结合南部新城开发时序基础上,拟定了开发地块的供应位置。以下拟开发地块大部分位于南部新城中心位置,周边道路、医疗、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符合居民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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