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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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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万载县林业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和林业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照县政府办印发的《2023年万载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3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66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政务动态33条,概况信息类4条,财经信息类8条,法规文件类4条,计划总结类3条,政策解读类3条,林长制工作动态类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上年度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摆在突出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信息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强化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解读、通知通告、活动信息、运行情况等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查阅等功能。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2.对本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目前我局未开设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和客户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终考评内容,与绩效挂钩。

    2.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业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4.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公开公示尚不充分,政策解读形式尚需完善,各业务股室综合统筹主动公开能力有待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方式和内容,在解读内容上,进一步与林业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热点相结合,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督导,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2.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z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载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街道阳乐大道254号,电话:0795-8902360,邮箱:ycswzxlyj360@163.com)。

万载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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