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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员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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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政策解读专员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

第二条政策解读专员的主要职责分为两类:一是依托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专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12345热线,提供政府信息的政策咨询、政策解答,为公众提供“一号答” 服务;二是监督本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工作。

第三条按照“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稳定性好、政策敏感度高”的标准选拔部门业务骨干担任政策解读专员。

第四条 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或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第五条  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进行解读。

第六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非纯文字解读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不得少于70%。

第七条  政策解读应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解读材料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一问一答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政策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部门最新文件政策,厘清各相关业务环节,以专业的能力为群众及企业解读政策。

第九条政策解读专员负责对公众或企业提出的政策咨询进行受理、转办与答复。及时协调业务股室落实书面答复、台账销号工作;

第十条政策解读工作要遵照以下流程:

  (一)咨询受理。政策解读专员对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进行受理登记,建立政策咨询答复工作台账。

  (二)咨询解答。政策解读专员受理咨询业务后,能及时解答的,由其及时提供答复;不能马上解答的,书面登记后,约定答复时间,再转交相关业务处室办理。业务处室拟定书面答复意见,呈分管领导审核。各业务股室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政策解读专员提供审定的书面答复内容。

  (三)书面答复。政策解读专员汇总业务股室提供的答复意见,向咨询人提供书面答复,并在政策咨询工作台账销号。政策咨询事项自受理之日起至完成答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过程监督。政策解读专员负责对政策咨询答复流程、时效和台账进行监督,起草股室对书面答复内容负责,合力确保政策咨询解读、答复全过程服务热忱、办事高效、工作规范。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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