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县对县城区内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更新,宜春市人民政府已批准同意。现将调整后的万载县城区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自2025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原万载县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废止。
附件:1. 万载县城区土地定级成果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2. 万载县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图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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