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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太江等同志按期转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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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万委〔2024〕2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下列同志试用期考核合格,按期转正:

李太江同志任万载中学校长;

王锦同志任万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坤宇同志任县烟花爆竹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鉴亭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何彬、李石明同志任万载中学副校长;

肖莉婷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

张训荣同志任株潭中学校长;

高包金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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