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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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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万载县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2

(此件主动公开)

万载县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万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城区新建多条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迫切需要对新建道路及公共设施做出科学性、前瞻性命名。为扎实有效推进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要求,健全和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地名管理和服务机制,促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地名文化,充实地名文化的时代精神,营造良好的人居文化环境,推动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更好更快地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公众生活提供及时、高效、优良的地名信息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规范性原则。道路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3]要求使用标准地名。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按照国务院地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则拼写。

2. 科学性原则。道路命名要有利于经济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以整体性把握全局。要有规律、有层次,便于记忆、便于编制、便于寻找,充分发挥路名的指向定位功能。
  3. 特色性原则。道路命名要突出地方特色,显现地方经济和文化。按照万载县城区经济发展的区域定位,立足总体规划,在命名采词上要充分反映万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要采用区域内的自然山水、典故传说、民族风情、古迹遗址等多样化的系列名称,结合“千年古邑”“花炮之乡、百合故里”,充分考虑万载的“彩色、古色、红色、绿色”等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彰显城市特色。
  4. 历史性原则。道路命名要考虑历史沿革,考虑万载县城区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使其具备传承性。路名取名时,可选择含有本区域内地理形态、社会特征和文化含量的词语作路名,以体现路名的连贯性、延续性、传承性。与此同时,要开拓新思路,使路名品位高雅、特色鲜明,更加贴近现代生活,更加富有时代气息,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使之保持可持续性,实现新老路名的和谐统一。

三、工作范围

1. 按照地名管理要求和程序对县城区范围内新建道路及公共设施进行命名;

2. 规范设置新命名道路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对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设置不完善、不规范的标志牌进行整改;

3. 规范设置新命名道路门牌,对城区道路设置不完善、不规范的门牌进行整改。

四、实施步骤

2023年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时间从20239月至202312月,共分五阶段进行。

1. 工作部署阶段(202391日至202398日)。县民政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内需要命名的道路及公共设施和需要整治的标志标识进行全面梳理,成立万载县道路命名专家委员会,拟定征名方案。

2. 公开征名阶段(202399日至2023930日)。对需要命名的道路及公共设施,通过多平台、采取多形式、面向多层次向社会各界公告拟命名道路及公共设施基本情况,并征集新名称。

3. 专家论证阶段(2023101日至20231015日)。根据征名结果,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专家召开论证会,对征集到的名称进行论证甄选。

4. 审批公示阶段(20231016日至20231031日)。通过论证甄选形成拟命名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告。

5. 批准落实阶段(自2023111日至20231231日)。县人民政府批准命名并向社会公告后,城管、公安、康乐街道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道路及公共设施指示牌、门牌设立更新等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住建、城管、教体、交通、自然资源、财政、公安、文广新旅、党史和地方志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任成员的2023年万载县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配合联动,切实把城区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管理工作抓紧抓好,现将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 县民政局:负责对此次命名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相关部门使用的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进行指导。
    2.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等地名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保证地名工作的正常开展。
    3. 县公安局:负责整顿各类不规范地名门牌号,指导康乐街道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楼幢、住户门牌编号的制作、安装和日常管理工作。

4.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印制全县道路彩图,标明拟命名的道路,为此次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5. 县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需命名的住宅楼宇、公园绿地、农贸市场、公交站及桥梁等。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不规范地名标识标志的清理整治工作。

6. 县教体局:负责梳理县域需命名、更名的学校幼儿园及范围内楼场馆所、运动场地等教育教学设施。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不规范地名标识标志的清理整治工作。

7. 县文广新旅局、县史志办:负责充分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参与道路及公共设施命名讨论研究。

8. 康乐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党员干部、社区居民踊跃参加征名活动,收集具有历史意义、文化特色和其他具有代表性象征性的道路及公共设施名称;负责按照国家标准做好城区居民小区、楼幢、住户门牌编号的制作、安装和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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