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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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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万载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万载县十四届三次会议期间,全体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以反映群众呼声、依法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为己任,关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及提案,其中: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67件;政协万载县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14件。

现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按照职责权属予以交办,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落实具体办理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制定计划措施,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一、具体办理工作

1.交办。今年的县人大代表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办,纸质件由各承办单位参加交办会的领导带回;县政协委员提案通过万载县智慧政协综合管理平台(http://www.zxtaw.com/1440)进行交办。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办理或认为个别需要调整的,应在交办后的5个工作日内复函,说明退还原因,提出承办该建议、提案单位的建议,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建议、提案原件一并退回县政府办310-1室。

2.主办和协办。接受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为主办单位,如建议、提案中涉及其他单位职能,由主办单位牵头,其他单位协办,主办单位要积极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共同完成办理工作,并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

3.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接受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工作。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协调和沟通,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建议,找准问题切入点,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有条件解决的务必尽快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在计划期限之内解决;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者受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委员如实说明情况,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交办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基本答复完毕,对于存在特殊情况办理难度较大的,最迟不能超过六个月。各承办单位要全过程向每位代表、委员征求意见,做到见面率达到100%;对办理答复件表示“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力争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

二、复文要求

1.建议、提案复文一律用红色文件头,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答复代表和委员并备案。为便于联系,复文上要注明签发领导的姓名、承办人员姓名和电话号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承办单位根据办复情况务必在复文右上角处做出不同标记:建议、提案得到承办单位采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识;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识;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用“C”标识。

3.复文的送达。对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各承办单位要按规定格式打印后直接送达(寄送)代表、委员,同时寄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涉及多名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给所有代表、委员寄送答复函及《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分别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310-1室和县政协提案委。

三、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的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后,要及时研究分析,积极组织调研,进行重点办理。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采取召开协商座谈或专题调研等形式,力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复情况先上报牵头(督办)县领导审批签字后再送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四、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承办单位应增强对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要利用简报、电视、广播、座谈会、政务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办理结果。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共商解决办法。

五、办理工作总结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310-1室。

六、其他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注重时效,要通过组织现场检查、召开代表、委员见面反馈会等方式促进问题解决,不断提高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县政府办将对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办理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重视、不及时、态度不端正或影响全县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周彪;联系电话:17779541868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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