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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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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万载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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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位于江西西北部山区,属于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地貌以丘陵为主,地质环境相对比较脆弱。经调查,我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处,滑坡12处,崩塌1处,涉及威胁30户群众的生命财产;一般灾害隐患点961处,其中,滑坡隐患点809处、崩塌隐患点148处、泥石流隐患点4处。

我县地质灾害受降雨影响明显,地质灾害发生的高峰期主要集中在雨季的4-8月。从历年情况来看,连续降雨或短时强降雨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群发的主要原因。根据万载县地质灾害风险与区划(1:50000)项目初步成果,我县全域分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其中,地质灾害高风险区(A)主要分布在黄茅镇周边、仙源乡大部-茭湖乡北部;地质灾害中风险区(B)主要分布在三兴镇万岁村-罗城镇卢州村-南垣村、株潭镇杨源村-岭东乡北部-高城镇奇丰村-烧田村-白良镇范塘村、白水乡-潭埠镇北部-赤兴乡-双桥镇北部-白良镇北部-高村镇-罗城镇北部;地质灾害低风险区(C)主要分布在马步乡大部-康乐街道-鹅峰乡-白良镇南部-三兴镇南部-罗城镇中部、马步乡带塘村-田江村-三兴镇红旗村-罗城镇罗城村、株潭镇大部-潭埠镇中部-双桥镇龙田村-高城镇南庙村。

二、2023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部门2023年汛期气候预测,2023 年3月~9月全县气温偏高,雨量略偏少。其中春播期(3月)气温正常略偏高,雨量略偏少,天气属正常年份,有轻度春寒;主汛期(4~6月)平均雨量略偏少但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雨季结束期在7月上旬;伏秋期(7~9月)平均雨量正常略偏少,气温略偏高,盛夏高温日数全省略偏多,部分地区有阶段性干旱发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本年度气象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实际情况,我县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和强度接近常年。从气象趋势预测,主汛期有集中降水期,预计将出现以下地质灾害趋势:汛期局部地区强降水,将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环境变化产生影响,可能引发更多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甚至有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危险点可能出现明显的异变情况。因此,各地要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提高警惕,并加强防范矿山开采、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在汛期来临之际,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所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集镇建筑物、交通线路、工矿企业、居住地附近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现场实地排查,对各隐患点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做出分析评价,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并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已调查确定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建立明白墙、树立警示牌、设置临灾预警信号,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安置地点、预警信号,以保证迅速、有序撤离。与此同时,对区域内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加强巡查监测,发现异变应及时向县自然资源局通报,并加强监测。

(二)严格执行汛期提醒、值班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

主汛期、持续强降雨和台风引发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处置期间,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监测。要密切关注实时气象预报、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在强降雨时期,县气象局要在气象预报栏目中增加“防治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并通过短信平台提醒重点隐患点监测、预警及相关责任人。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救灾)、交通、住建局等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县、乡镇(街道)、村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

(三)积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编制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在4月15日前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同时,要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救援队伍,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配备地质灾害防治设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旦发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当地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并启动防灾应急预案,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采取预警措施,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实施24小时动态监测,同时上报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依据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有序的抢险救灾,尽量避免产生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

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对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人居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实施搬迁避让。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点高度重视,及时进行核实,确定监测员(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加强监测预警,充分利用县、乡、村、组监测网络,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我县仍有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地处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防治任务繁重。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组织力量,逐一排查,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山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六)加强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安置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控切坡建房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地质灾害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明当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稳定性与危害程度,为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安置点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旧村改造、居民点选址及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确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加大农村地质灾害的治理力度,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优先安排资金、土地等,进行勘查治理或搬迁避让。要加强农村切坡建房的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从节约耕地、有效规避灾害出发,把好农村和集镇建房用地审批关,丘陵山区严格控制切坡建房,严禁高陡切坡建房。

(七)落实工程危险性评估,把好地质灾害预防关

地质灾害预防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新建矿山项目,在项目选址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该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建设项目竣工时,主体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必须同时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员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到岗到位。

(二)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同时配置地质灾害防治专用车辆及监测设备。要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在乡村振兴建设工作中,优先保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资金投入,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危险区群众尽早搬迁避让;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相关文件,积极争取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确保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能够及时得到治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测群防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宣传平台,采取举办培训班、媒体播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避险演练等多种方式,加强《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不留任何盲点,不断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整体水平。要加强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

(四)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麻痹大意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整顿在防治工作中的“庸、懒、散”人员,特别是在应急值班中不认真履责的人员,各相关单位要严肃查处,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万载县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责任表

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分级数据参照表

3.万载县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4.万载县一般地质灾害点一览表

        (附件不予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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