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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微工厂+光伏”乡村振兴产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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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关于开展“微工厂+光伏”乡村振兴产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微工厂+光伏”乡村振兴产业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实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就业帮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和县政府与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书》的有关要求,充分依托我县“微工厂”屋顶光照资源,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实现广大群众尤其脱贫户和监测户持续增收,助推我县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50万元的行政村。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有利于促进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扶企帮众”的原则,以“微工厂”建设为依托,大力推广“微工厂+光伏”产业发展模式,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村村有工厂、村村有电站”产业布局,着力打造我县“微工厂”产业振兴升级版。

二、投资模式

(一)资金来源。按照“三年基本全覆盖”要求,预计总投资约1.8亿元,主要来源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也可以通过政府一般债券、村级合作社结余资金、其他行业部门资金进行建设。资金拨付模式实行“以奖代补”方式。

(二)建设标准。主要是以1000平方米标准厂房为标准,配套建设100KW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可一村一建,也可多村联建。一是微工厂建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微工厂”建设的通知》(万府办字〔2022〕13号)要求执行;二是100KW的屋顶光伏电站按照不高于40万元/座的投入(含并网变压器及线路改造等附属设施建设投入)。每座1000平方米的“微工厂+光伏”单体项目,合计批复财政衔接资金不高于100万元。三是对个别条件比较成熟、总投入超过100万元的行政村,实行“一事一议”制。

(三)建设规划。根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审批一个、建设一个、见效一个”的原则,按照每年县级投资不少于4500万元的标准,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形成“村村有工厂、村村有电站”产业布局,着力打造我县“微工厂”升级版。一是2023年,完成全县90个行政村“微工厂+光伏”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其中49个省级、市级、县级乡村振兴重点村优先完成,另外对2022年之前(含2022年)建设的“微工厂”,可根据建筑物的实际加装屋顶“光伏电站”。二是2024年,完成全县45个行政村“微工厂+光伏”产业项目建设任务。三是2025年,完成全县45个行政村“微工厂+光伏”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四是对个别地方因自然条件而无法加装屋顶“光伏电站”的“微工厂”,允许各行政村充分利用其他公共屋顶资源或集体闲置建设用地,建设光伏电站。

三、建设模式

各申报单位的“微工厂+光伏”单体项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收益,采取“七步法”的建设模式,按计划稳步推进“微工厂+光伏”项目,确保“微工厂+光伏”申报一个、建成一个、见效一个。

(一)村级申报。微工厂”项目申报条件参照原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壮大发展村集体经济全面推进“微工厂”建设的通知》(万府办字〔2022〕13号)文件要求不变,但新增一条前置申报条件,即“微工厂应完成吸纳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对象5人以上或占车间用工总人数30%以上,并签订务工协议,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每名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累计年收入不低于5000元”。申报光伏发电项目时,在选址上要选择一定面积的阳光充足、无(或少)遮阴、朝南方具有一定宽度、东西方具有一定长度的,离变压器较近非坟山的荒山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湿地等区域)作为项目建设地。申报主体是所在地的村级扶贫合作社,经村级工作例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在本地公示10天,无异议后上报乡镇(街道)审查。项目申报前先纳入项目库。

(二)乡镇(街道)审查。接到村级扶贫合作社的项目入库申报材料后,乡镇(街道)党政班子会要围绕“自然资源、林业、住建、环保、消防”等要素进行调查论证,作出是否同意支持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条件的在本地公示10天后,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上报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指挥部。联系人:龙启辉,联系电话:13607953556。

(三)县级论证和审批。入库申报资料收集后,产业部协同财审部做好项目论证,符合申报要求的准予入库。项目入库后,乡村二级可根据工作实际,提取条件成熟的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指挥部产业部,经产业部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踏勘选定项目后报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县级审批同意后,按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流程进行实施和拨付资金。

(四)申请立项。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在对辖区内县级审批同意的“微工厂+光伏”项目,要将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和材料报送县发改委立项批复。

(五)统一施工。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微工厂+光伏”项目通过招投标或“三重一大”决定施工方。其中,光伏电站施工方要按照县政府与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投资协议书》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好第三方进行施工。

(六)验收并网。由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指挥部牵头负责,组织发改、供电、财政等部门和验收评估第三方,对“微工厂+光伏”项目进行验收。并网发电由实施主体和供电公司负责。

(七)收益结算。国网万载供电公司将“微工厂+光伏”按月足额结算电费,项目村在当地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一村一卡,一月一结算。

四、光伏电站后续管护模式

“光伏电站”项目,采取“专业运维+环境运维+信息化手段+设备险+督导调度”的后续管护模式,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产效益。

(一)光伏项目承建单位要与各项目村签订质保运维协议,根据装机容量定量给予运维费,安排专人常态化监测电站运行情况,及时处置故障。

(二)各行政村要落实专人(公益性岗位)负责日常运维管护,每日巡查电站运行情况,及时清扫光伏板树叶、灰尘污垢等,消除安全隐患。

(三)县发改委要充分发挥全国光伏帮扶信息监测系统作用,加强光伏电站运行情况常态化监测,及时将离线、故障、报警等问题电站数据信息反馈乡镇(街道)、村排查。

(四)各项目村要为每座电站购买设备保险,提升抵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资产损失的能力。

(五)县乡村振兴局要将该项目运营管护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导重要内容,每月根据发电数据分析得出电站发电能效、衰减率,通过相邻两月数据的分析比较研判电站发电情况,对电站实行红橙黄“三色预警”,对发电量衰减率偏高电站进行重点督促,限期整改。

五、收益分配模式

(一)项目收益。每个“微工厂+光伏”项目收益原则不能低于投入财政衔接资金的8%。一是微工厂投资部分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可适当按年度梯度递增。对联农带农成效好的“微工厂+光伏”项目运营方,乡村两级可以按照不高于投入财政衔接资金的5%进行奖补返还。二是每个光伏电站按照100千瓦的标准,前10年年均发电量约9.9万千瓦·时,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每个村集体每年收益约4.11万元,可持续发电30年,预计总收益约98.4万元。

(二)分配内容。每个“微工厂+光伏”项目的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项目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用于设置公益性岗位、开展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奖励补助。

(三)分配方式。由村委会每年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提交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核并报县乡村振兴局产业股备案。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并在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要制订好“微工厂+光伏”建设计划,做好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监督和收益分配等方案。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供电公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项目前期论证和审批验收关,确保申报一个、审批一个、见效一个。

(二)强化经费保障。为切实做好全县“微工厂+光伏”建设工作,每年县财政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实施前踏勘论证、实施中督促指导(含第三方监管)、实施后验收及资料整理等,确保全县行政村三年内实现全覆盖(含联村建造)。

(三)落实电网接入。县供电公司要及时组织设计“微工厂+光伏”接网方案,优先将有关电网建设和改造纳入最新批次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计划。要及时制定接入系统方案,落实有关工程建设投资,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施工与微工厂项目同期投入使用。

附件:万载县“微工厂+光伏”项目建设申请表

附件

万载县“微工厂+光伏”项目建设申请表

乡镇(街道)村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规模:

项目总投资(万元)

经营方式

资金来源

申请财政衔接补助

资金(万元)

预计年产值(万元)

预计年利润(万元)

利益联结情况:

联农带农情况:

项目联络人

联系电话

村级扶贫合作社意见:

(盖 章)

               

行政村意见:

(盖 章)

                              

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组组长)意见:

                              

乡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盖 章)

                              

县林业部门审查意见:

(盖 章)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 章)

                                                              

填表说明:1、经营方式指合作社自营模式、合作社合作模式、合作社投资模式;2、利益联结类型指经营性收益联结、工资性收益联结、生产性收益联结、政策性收益联结、财产性收益联结,可多选; 3、联农带农情况指脱贫户或者“三类人员”在该项目入股、务工的人数、报酬、土地流转收益等情况,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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