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青少年儿童突发溺水事故,确保我镇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青少年儿童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增强生命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需要社会与家庭共同努力,联防联控。
2.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各单位、各学校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预防溺水警示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排查辖区内或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区域并加以警示标识。
3.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的原则。实行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迅速推进落实,着力解决暑假期间青少年儿童安全防范工作,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加强家庭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儿童安全的氛围,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罗城镇防范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领导小组,由罗城镇党委书记高峰同志担任顾问,罗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张凯同志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村(居)、镇直办各单位、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欧阳维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挂村(居)领导包村(居)制度,严格做好村(居)干部包组、包山塘水库等涉水区域工作。各村(居)要牵头处置辖区内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落实辖区内各水域相关经营者、所有权者、承包人安全管理责任,协调设置警示标识和防范设施,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年人带领下水游泳的青少年儿童。向群众宣传青少年儿童安全的重要性,安排各村(居)干部利用开会、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告知未成年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监护职责,共同抓好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各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注的联防联动机制。
三、任务分解及工作措施
做好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宣传是重点,教育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认真落实好牵头责任,相关单位的防范责任,教育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责任,突出家庭的监护责任和社会团体的关爱责任,构建组织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家庭监护多位一体的联防联动机制。
(一)学校
1.组织开展好系列活动。
(1)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各校及时全面部署学校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
(2)召开主题班会。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和学龄前儿童提出六个“不准”: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下河(塘)游泳;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小溪、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游泳或戏水、嬉闹;不准擅自到江(河)堤下玩耍、观潮;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开展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3)召开“预防溺水”主题家长会。明确学生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履行的责任,要求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配合学校一起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4)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通报学校上下学和放假、开学的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5)扩大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宣传。各校要在校门口、教学楼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的校园内宣传教育氛围。举办溺水案件图片展或制作防溺水宣传专栏等。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2.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
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做好对接,让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接送;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住校生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四要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节假日期间的防溺水教育,充分发挥监护人的监护管理作用,确保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安全。
(二)村(居)委会
1.营造青少年儿童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教育氛围。在街头、村口悬挂防溺水横幅,在显要位置张贴警示性标语,做到基层第一线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2.着重加强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对辖区内的塘坝沟渠等水域逐一摸排登记,把隐患排查落实到村(居)及村民小组(小区),落实到偏远村庄的每个角落。对危险水域要悬挂或设置警示标识,对丢失和破损的警示牌要及时重新设置和更换。同时,安排巡查员或义务监管员在暑期、中午等重点时段巡逻检查,及时提醒或制止无成年人带领下水游泳的青少年。
(三)派出所、农林水、应急管理、卫生院、综治等单位
1.派出所要加强与辖区各学校联系,上好法制宣传课,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并加大辖区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
2.农林水办要在江(河)边、湖周边、水库边等事故易发地设立警示标识或警示牌,落实专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巡查,加大打击非法采沙,打击破坏江河河床、河段的非法行为。
3.应急管理办要加强对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城乡建设、项目建设、公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
4.卫生院要开展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宣传教育活动,如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要迅速开展医疗救助。
5.如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各有关单位能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四、加强督查,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各学校要强化各责任人员的职能职责,把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传达部署,明确分工,抓好落实。要加强信息沟通,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如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则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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