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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持续促进万载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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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2024年7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时强调“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4〕34号)、《关于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宜房联办〔202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发布了《关于持续促进万载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起草及发布过程

(一)文件起草

2024年7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并学习借鉴周边县市做法后,草拟了《关于持续促进万载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

(二)征求意见

1.2024年8月,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投集团等单位就《关于持续促进万载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进行座谈讨论并征集意见,根据意见对稿件进行反复修改。

2.2024年9月,《关于持续促进万载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无不同意见。

四、重要举措

《实施办法》共三个部分24条,分别从有序去库存、消化存量住房,稳步调结构、优化增量住房,全力稳市场、化解风险问题等3个方面出台了相关重要举措。

第一部分:有序去库存,消化存量住房。主要包括推行“房票安置”、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调整购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等8条措施。

第二部分:稳步调结构,优化增量住房。主要包括科学规划用地空间和开发强度、合理调整规划条件、鼓励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降低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支持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适当放宽分期开发、持续优化验收流程等7条措施。

第三部分:全力稳市场,化解风险问题。主要包括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适当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交时限、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进入“白名单”、坚定坚决推进“存贷挂钩”机制、稳妥化解房企已办理金融机构抵押开发贷问题、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等9条措施。

五、主要内容

(一)有序去库存,消化存量住房

1.推行“房票安置”。对县城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 等征迁项目,试行“房票安置”方式,征迁户可用房票购买商品房进行安置。

2.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周转房、人才房。

3.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可参加用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或买房送装修活动。

4.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提出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居民换购住房交易税费优惠,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提高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主要提出对于多子女家庭的本县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缴存人员),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最高提取限额上浮20%。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

6.调整购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主要提出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和不低于25%。

7.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主要提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以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总套数为核算依据,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不计入住房套数。

8.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主要提出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等材料可向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区(或接收片区)学校办理转(入)学。

(二)稳步调结构,优化增量住房

9.科学规划用地空间和开发强度。主要提出支持新增优质住房用地需求,对优质住房重点建设片区容积率可调整,存量商业用地可调整为优质住房用地。

10.合理调整规划条件。主要提出规划条件可依法调整,调整了新建住宅小区的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预留比例,对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布局,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部分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平台不计入容积率。调整阳台进深和建筑层高约束条件。

11.鼓励开展高品质住宅试点。主要提出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为立体生态住宅的,在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计算上予以政策优惠。

12.降低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主要提出水、电、气专营单位要调整使用标准,规范收费价格,理清各主体责任。

13.支持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主要提出项目在保障分期地块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满足规范要求和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分期规划,分期办证。

14.适当放宽分期开发。主要提出县自然资源局对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定后,在确保建设内容独立完整的情况下,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5.持续优化验收流程。主要提出不再组织房地产项目综合验收,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即可办证。

(三)全力稳市场,化解风险问题

16.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主要提出土地竞买人可凭银行业开具的保函缴纳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

17.适当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交时限。主要提出经县政府同意,可调整土地出让价款分期缴纳的时间与比例。

18.调整土地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主要提出对于全县公开出让的商服、住宅用地,降低其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至宗地起始价的20%。

19.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主要提出要合理确定“工抵房”、“法拍房”的价格,确保市场平稳。

20.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主要提出对口碑良好的开发楼盘可适度放宽新建商品房资金监管额度,对存在困难的企业可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担保的方式或使用未销售房源作为抵押的方式,替代监管资金。

21.全力推进保交房项目进入“白名单”。主要提出成立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协助房地产企业申报“白名单”。

22.坚定坚决推进“存贷挂钩”机制。主要提出将住建领域各类资金倾斜存放至对房地产项目支持力度大的银行金融机构。

23.稳妥化解房企已办理金融机构抵押开发贷问题。主要提出群众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含按揭),房企存在未偿还抵押债务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可注销不动产抵押登记。

24.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提出对于影响商品住宅项目的各类影响办证的问题,实行分类施策,开展集中攻坚,优化登记办理流程,尽最大努力为购房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万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龙建勇

联系电话:0795-882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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