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万载县组织制定了《万载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的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隐患问题,国家消防救援局下发了《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消防〔2024〕10号),江西省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赣府字〔2024〕10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宜春市印发了《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24〕3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赣府字〔2024〕107号);
2.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18号);
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7号);
4.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民用建筑消防车通道建设与标识工作的通知》(赣建消〔2022〕120号);
5.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宜府办字〔2024〕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着力解决着力解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等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的突出隐患问题,健全完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第二部分:整治范围。共5类场所,主要分为:人员密集场所(主要包含: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其他公共场所(主要包含: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地下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房等)、居住场所(主要包含: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厂房仓储场所(主要包含: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及其他单位场所。
第三部分:整治重点。共9项,主要包含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常见、频发的突出问题。
第四部分:责任分工。属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第五部分:工作步骤。共4个阶段,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改、排查整治和巩固提升阶段,明确了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
四、保障措施
参照市里做法,依托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立全县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收集汇总整治成效。
解读人:赵卓煜 联系电话:0795—882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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