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县防指结合近年工作实践,对照市防指《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实施细则(试行)》,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制定了本县的《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意见(试行)
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意见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要求,有效衔接市防指“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实施细则”,提升强降水风险防范应对水平,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意见。
第二条 强降水风险预警主要包括县级1小时风险叫应。即:气象部门监测已出现或预计可能出现致灾强降水天气时,县级气象部门向县防办、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及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提供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
第三条 县防指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收到气象部门强降水风险预警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县防办、各相关成员单位须针对性部署、调度防汛工作。袁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滚动更新提供水情预报预警服务,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工作。
第二章 1小时风险叫应
第四条 根据全县抗御暴雨洪水的韧性,将全县划分为脆弱区、一般脆弱区、一般区3个分区 (详见附件1)。并结合各乡镇(街道)所处不同分区、不同启动条件制定了“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启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2)。根据1小时风险叫应启动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综合研判,当符合任意一种情形的启动条件时,县级气象部门启动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直至降雨停止或明显减弱为分散性阵雨。
第五条 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方式为电话叫应。
主要内容:过去1小时、3小时或6小时强降水实况,未来1小时强降水将发生的乡镇(街道)和降雨量。
服务对象:主要是县防指指挥长、防办负责同志和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红色预警等重要信息叫应到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高风险地区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村(社区)责任人。
第六条 收到气象部门1小时风险叫应后,县级防办及县级防指有关成员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1.县级防办督促降雨较大乡镇(街道)责任人到岗履职,指导有关乡镇(街道)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向市防办报送重要的1小时风险叫应信息和防范应对工作。
县防办督促降雨较大乡镇(街道)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2.县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强化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和队伍准备,监督地方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企业做好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
3.县水利局: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农林水办公室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中小水库(水电站、重点山塘)巡查防守、水库调度等相关工作。
4.袁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做好中小河流洪水预警工作。
5.县自然资源局:强化地质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所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
6.县住建局: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各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做好建筑领域灾害风险预警和防范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所辖公路通行安全防范工作。
8.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所辖公路通行安全防范工作。
9.县公安局:强化道路交通通行风险研判,督促指导各有关乡镇做好城乡道路因内涝、山体滑坡、塌方等造成影响安全通行的交通管控。
10.县文广新旅局: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旅游景点区和文旅活动的安全防范,必要时果断采取关闭景区、景点和取消文旅等措施。
11.县教体局:强化本领域灾害风险研判,督促指导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醒,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课停学等措施。
12.电信、移动、联通:强化通信设施安全防范和通信保障,发布重大汛情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障防汛指挥调度联络畅通。
13.万载供电公司:强化电力设施安全方案和供电保障,全力协助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做好供电系统所属水电厂防洪安全和电力调度工作。
其他县防指成员单位:可向气象部门提出接收1小时风险通报服务需求,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有关应对措施。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县气象局要加强本地化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强降水致灾风险预警技术研发,加强精细化气象预报、风险预警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平台本地化应用,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
第八条 县气象局要建立县级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工作机制,健全服务业务规范、流程,完善服务产品体系,强化业务考核督查,提升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水平。
第九条 袁州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要加强水文监测及风险预警,健全服务业务规范、流程,完善服务产品体系,提升强降水水文预报预警服务水平。
第十条 县防办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联系,联合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公路、公安、农业农村、文旅、通信、电力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汛抗旱监测预警和决策指挥系统,支持短临预报、风险预警、靶向叫应等能力建设,持续保障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平台维持运行与系统升级,进一步优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第十一条 县防办要针对气象、水文等部门预报预警服务,建立完善抽查调度、督促提醒、指挥协调等工作实施细则,健全规范强降雨防范工作流程。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 县防办应结合本地实际,会同同级气象等部门,参照本机制制定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意见,并报上一级防办。
第十四条 县气象部门于每年3月25日前完成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对象信息收集更新。服务对象信息表样式详见附件3。
第十五条 本意见所指雨量实况和预报数据为国家气象观测站、区域气象观测站数据。
第十六条本意见由县防办会同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1
万载县各乡镇(街道)洪涝灾害分区(试行)
区域类型 |
各乡镇(街道)数 |
各乡镇(街道) |
脆弱区 |
10 |
高村镇、仙源乡、白水乡、黄茅镇、赤兴乡、双桥镇、岭东乡、茭湖乡、罗城镇、高城镇 |
一般脆弱区 |
4 |
三兴镇、白良镇、鹅峰乡、康乐街道 |
一般区 |
3 |
潭埠镇、株潭镇、马步乡、 |
附件2
1小时风险叫应服务启动标准(试行)
启动条件 |
脆弱区 |
一般脆弱区 |
一般区 |
||
1小时风险叫应启动标准 (雨量单 位:mm) |
按乡镇(街道) 实况面雨量 |
1小时雨量≥ |
25 |
30 |
30 |
3小时雨量≥ |
50 |
60 |
80 |
||
6小时雨量≥ |
80 |
90 |
100 |
||
按乡镇(街道) 实况+ 预报面雨量 |
过去3小时实况+未来3小 时预报雨量≥ |
50 |
60 |
80 |
|
按雨量站点雨量 |
1小时雨量≥ |
50 |
60 |
60 |
|
3小时雨量≥ |
80 |
100 |
100 |
||
6小时雨量≥ |
120 |
150 |
150 |
附件3
强降水风险预警服务对象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服务材料接收对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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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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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电话对应接收对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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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电话号码 |
接收短信 |
电话叫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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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服务材料接收对象每个单位一个,接收方式根据实际填写;手机短信、电话叫应接收对象数量根据实际填写,每人一行,不得出现空行或合并情况。
2.在“接收短信”“电话叫应”列填写“1”,表示需要该类型服务;空白或填写其他内容,表示不要该类型服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