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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万载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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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将《万载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2020625

万载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25


万载县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好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目标,做到危房改造精准识别,精准改造。为防止各种乱象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监管办法。

一、事前精准识别

1.人员摸排。乡村两级要对本辖区内四类人员住房安全进行摸排,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要建立住房台账,凡是住房安全无保障的必须纳入改造范围。对摸排拟纳入改造的对象,需经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民主评议不得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改造对象,凡是符合条件的都纳入改造范围。

2.危房鉴定。对摸排出的疑似危房必须鉴定,鉴定为C级的维修加固,D级的拆除重建,无房户直接新建。C级危房拆除重建或D级危房维修加固的,不得享受危改补助,并将列为负面典型全县通报。

3.人员比对。对乡镇上报的拟改造人员,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先核查其家庭身份,再核查其购买商品房、非小型生产用车辆、规模以上工商企业产权或法人注册、重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等,对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及时取消其危改资格。

二、事中动态监管

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过程监管,做到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发现骗取农房改造补助资格的,及时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过程监管除了督查危房改造进度外,还要检查其改造房屋质量,新建房屋功能是否齐全,维修户是否找准危险源进行加固维修,危改户厨卫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已开工的,拨付第一批危改补助资金。

三、事后严格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县住建局将组织人员上户竣工验收。验收包括以下内容。

1.新建户:房屋竣工,建筑面积不超标,房屋质量合格,屋面墙面无渗漏,客厅、卧室、厨房、厕所(水冲式)齐全,水电门窗能正常使用,旧房已拆除,已入住。

2.维修户:维修加固完成,危险部位改造到位,屋面墙面无渗漏,墙面无明显裂缝,客厅、卧室、厨房、厕所(水冲式)齐全,厨卫无质量问题,水电门窗能正常使用,已入住。

3.对未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不合格。验收合格后立即悬挂政府援建标识牌。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4.危房改造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谁签字谁负责。

5.发现骗取农房改造补助资格资金的,取消其危房改造资格,责令退回补助资金;对乡镇(街道)、村及其相关干部收回扣行为,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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