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万载县乐纯遇量贩式歌厅(潘明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922MA38KL4P6N
经营者:潘明胜
经营场所:宜春市万载县县城古城田下街区4栋205.401.501
处罚决定书文号:(万)文综罚字〔2023〕006号
案情简介:2023年5月12日21时21分至2023年5月12日21时36分,万载县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在对万载县乐纯遇量贩式歌厅进行检查时,在V8827包厢发现三名未成年顾客,出生年月分别为2007年2月、2006年1月、2009年9月。经调查,当事人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事实存在。
违法事由: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处罚日期:2023年6月5日
处罚机关: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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