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万载县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万载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启用以下8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以公告。
一、设备安装地点以及抓拍违法行为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类型 |
主要抓拍违法行为及违法代码 |
|
1 |
万载县环湖南大道与新220国道交叉口 |
闯红灯设备、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
2 |
万载县将军大道与田下路交叉口(荷花小学) |
闯红灯设备、公路卡口设备 |
|
|
3 |
万载县龙湖路与田下路交叉口 |
闯红灯设备、公路卡口设备 |
|
|
4 |
万载县环湖南大道与环湖东路交叉口南 |
闯红灯设备、公路卡口设备 |
|
|
5 |
万载县环湖南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卡口南向北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
|
6 |
万载县将军大道与建成大道交叉口(新源宾馆)卡口东向西 |
公路卡口设备 |
|
|
7 |
万载县222省道116公里430米(高村岐源)卡口东向西 |
公路卡口设备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
8 |
万载县222省道116公里700米(高村岐源)卡口南向北 |
公路卡口设备 |
二、正式启用时间
以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5年11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用现场和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行为证据后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互相告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万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20200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