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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公开招聘(补录)纪律审查调查看护(城区巡防)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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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公开招聘(补录)纪律审查调查看护(城区巡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补录)纪律审查调查看护(城区巡防)队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人(其中招聘17名纪律审查调查看护队员,补录3名城区巡防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的男性,户口所在地为宜春市(户口所在地为万载县的、在万载有房产的、配偶为万载户口的或者在万载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优先录取),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文身,身高1.70米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矫正视力不低于4.5,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1、在部队从事反恐特战专业训练;

2、参加师(旅)级以上军体比武获得荣誉;

3、武术、散打、拳击、跑步、三大球类(足球、篮球、排球)体育特长人员(市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4、部队退役士官;

5、在部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荣誉。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吸毒史或者精神病史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现已参加工作(含有个体经营行为)的人员(自行注销或终止个体经营行为,方可报名),需要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载县公安局604室

3.联系电话:0795-8803628

4.报名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①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万载县2023年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要求本人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需自行到人民银行办理);

⑤3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⑥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职位条件不符合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招录岗位人数进行调整。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测、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内容为3000米、100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体能测试达标者进入笔试环节,3000米跑成绩在12分钟内或引体向上40个以上的,体能测试总成绩为满分。

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录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笔试,如出现岗位数与入围人数达不到1:1.5时,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入围人数。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内容为基本法律法规、时事要闻、公安基础知识及写作。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加分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遗属,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总分加2分;参加武术、散打、拳击、跑步类比赛(军事比武)获得县(营)级以上荣誉的,加3分,市(旅)级以上荣誉的,加4分,获得省(军)级荣誉的,加5分,获得国家(战区或军种)级荣誉的,加6分,退役军人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总分分别加5、4、3分。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则以体能测试分高者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考生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执行。如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试用条件的,不予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清事实后决定是否试用。如公示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经体能测试、文化考试、体检合格后进入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开始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2.经试用期培训合格的,由万载县公安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由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工资为2500元/月,解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解除用工合同。

3.工作期间,由万载县公安局参照《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分两批签订三年期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纪律审查调查看护队员工资待遇参照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标准执行,参照事业初级工大专学历确定定级工资,后续调资参照事业工勤人员薪级工资增长标准动态调整,按照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他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标准执行(年薪10万元左右),由县财政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保障标准据实予以保障(含试用期),由特巡警大队统一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由纪委监察部门另行发放勤务补助。

4.退伍军人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录用后五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5.违反《万载县公安局特巡警队员管理办法》应当给予辞退或开除的,万载县公安局将解除用工合同、给予辞退或开除。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工作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公安局,办公地点在县公安局;

(二)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准确、通畅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选岗、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招聘公告由万载县公开招聘纪律审查调查看护队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载县2023年公开招聘看护队员报名表(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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