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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3-12-01 10:23:00
主要负责人: 易会根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5-8821907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万载县康乐街道沿河东路48号
工作职能:

2019年2月,根据上级机构改革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正式挂牌成立“万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县政府直属一级局,行政单位。

一、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调研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万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机构:

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股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调研并组织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邱锦蓉 0795-8821907 法定工作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万载县沿河东路48号
2 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拥军优抚股 政策权益维护股 朱业军、汪咏霞 0795-8821157、0795-8821937
3 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县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在征求县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县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移交安置股 汤宇雯 0795-8821927
4 负责拟定全县自主择业军队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股 徐娇 0795-8821927
5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烈士纪念馆 张琼 0795-8821976
6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及时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服务中心 黄秋霞 0795-88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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