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载县委信访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万载县委信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万载县委信访局
部 门 概 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万载县委信访局是主管信访工作的县委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机关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承办上级机关及其直属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和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2.负责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乡镇部门和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提出制定有关政策的建议。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赴京、赴省、赴市来县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本县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信访工作。
4.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县的信访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与考核。
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中共万载县委信访局。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276.8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4万元,较2020年减少2.97万元,下降9.78%;本年收入合计249.41万元,较2020年减少9.18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9.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276.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76.81万元,较2020年增加15.25万元,增长5.83 %,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2.85万元,占62.44%;项目支出103.97万元,占37.5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16万元,决算数为27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12万元,决算数为2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9%,主要原因是信访、维稳工作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4万元,决算数为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计划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8万元,决算数为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3%,主要原因是缴费总额约有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2万元,决算数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年初计划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8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5.3万元,较2020年减少28.9万元,下降2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43万元,较2020年减少67.57万元,下降59.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严格分开核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2万元,较2020年增加1094万元,增长607.7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访救助列入本项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3.17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决算数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2.7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决算数为 3.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2.7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无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35批,累计接待39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57万元,降低59.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项目支出单独核算及人员编制减少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驻京联络科工作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年初组织对“驻京联络科工作经费”项目进行评审,在去年的基础上,完善了部分制度及工作程序,对维稳信访工作进行了数据化细分,确保2021年项目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点上,年终对“驻京联络科工作经费”进行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全部完成年终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满意度100%。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7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年初预算目标。做到第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领导包案接访,强化使命担当;第二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加强初信初访办理,推动信访问题化解;第三加大信访宣传,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从评价情况来看已完成年初预算目标,进一步加强了与铁道公安的联动,确保了全县的信访稳定,建立了行程追踪网络,随时掌握信访动态,并积极组织招商引智,宣传家乡文化特色,全年安全劝返上访人员124人,再次荣获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称号。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