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有关县级专项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
3.负责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企业债券、投资等有价证券的组织申报工作,协调地方非金融机构发展改革的有关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组织推进工业园区改革创新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县域内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督促检查、调度统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执行情况,参与重大前期项目论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全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协调和管理有关工作。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城镇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宜万同城和促进湘赣边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职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体育、卫生、民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县节能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违法用能行为;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征求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后,出具节能审批意见。对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审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节能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在与能源消费总量、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衔接平衡后,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11.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协调能源发展的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和相关信息发布,负责县内天然气长输管道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能源行业标准。负责全县电力行业行政管理;负责电力运行调度,实施电力发展计划和政策: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负责电力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承担直供电试点等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管理供电营业区划分工作。
12. 承担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职能,负责地方铁路项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
13.研究拟订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4.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5.牵头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6.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监督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价格改革配套机制,组织实施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组织召开制定或调整价格及收费标准听证会;制定调整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公示制度,组织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建立成本数据库,为核定价格提供决策依据。
17.组织开展价格鉴证、认定、裁定,以及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制定或调整前的可行性论证;管理开展价格及收费咨询服务。
18.贯彻执行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相关政策、规划、计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等职能。
19.负责协调推进本地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万载规划和建设,牵头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社会建设等。
2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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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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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发改委内设机构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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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实施部门 |
依据 |
联系电话、负责人 |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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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访、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政务公开、机关行政管理、文明单位创建、保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的处置;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管理;承担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督查督办、教育培训、机关财务、人事档案、人才发展、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
秘书股 |
万办字〔2019〕36号关于印发《万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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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县政府党政大楼212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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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衔接协调平衡各行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经济发展、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进行预测、监测和分析;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相关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信息的采集和发布。 负责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妇女儿童等发展政策;协调全县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向上争取社会事业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级储备物资收储、动用计划;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协调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统筹做好协调幸福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
国民经济综合股(县国防经济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社会发展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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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方向、政策和措施建议;编制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协调申报国家和省、市级政府性资金的建设项目;负责城镇建设项目的审批和核准转报;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核定工程概算及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承担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相关业务工作。 |
固定资产投资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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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检查县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会同做好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拆迁、规划等前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及事中、事后监管。 |
县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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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和组织实施县域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国家、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节能等项目的审核、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统筹做好协调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工作要点、考核方案,编制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股(能源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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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农村经济战略和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提出相关的政府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查、备案、核准转报农业、林业、水利、水电、气象等建设项目,争取建设资金。 |
农村经济股(地区经济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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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推进改革工作;跟踪、评估重要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组织申报工作,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负责产权交易协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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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提出全县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开展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及服务的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形成原因,预测运行态势,为上级提供市场价格决策依据,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计划和重要商品及服务的价格管理政策;组织宣传国家价格方针、政策、法规和法律以及价格工作动态。组织实施全县成本监审;承担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及标准调定前的成本监审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建立成本数据库,研究成本构成和变化趋势,为上级提供价格决策依据;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及成本信息服务。 贯彻落实上级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承担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权限内调定收费标准的听证会,会同财政部门参与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核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全县各类教育收费,承担教育行政部门行政性收费及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管理中小学课本和教辅材料印刷价格;负责各种培训类收费的监管;按有关规定组织清费、治乱、减负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价格鉴证、认定、裁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和方法,受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委托,开展行政、刑事、民事、经济、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等涉案物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及纠纷财物、罚没物等的价格鉴证、认定,调解价格和收费纠纷,做好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认定;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调定价前可行性认证。 |
价格管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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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5-8819357 |
办公地址: 县政府党政大楼210-1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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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协调实施救灾有关粮食物资调运。 承担全县军粮管理工作,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
粮食调控指导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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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5-8820535 |
办公地址: 原粮食局7楼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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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县各类粮食收购主体粮食经营资格的认定、检查并监督执行情况;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储存情况; |
执法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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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95-8820535 |
办公地址: 原粮食局7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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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协调推进本地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万载规划和建设,牵头协调数字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数字社会建设等。 |
数据发展管理股 |
万编发〔2024〕19号《关于县发改委、县工信局职责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 |
联系电话:0795-8823258 |
办公地址: 县政府党政大楼107室 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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