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万载县委 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万发〔2019〕20号)精神,万载县财政局积极探索实践,认真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一、出台政策,明晰“路线图”
万载县财政局下发了《万载县财政局关于县级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万财绩〔2023〕1号),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通知中明确了绩效自评的工作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流程、指标分值等。
二、明确主体,种好“责任田”
按照省市财政要求,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进行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到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应评尽评。
三、督促指导,把好“方向盘”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对一”反馈,加大对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相关人员在绩效评价工作方面的业务督促指导。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针对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万载县财政局 柳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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