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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版)关于《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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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万载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万府办发﹝2023﹞9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防范村级财务风险,根据《宜春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紧急通知》《万载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

在拟定过程中,万载县财政局多次对村、组财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并将《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呈交万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中共万载县委常委会审定。2023年3月,万载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1、《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细则》共九章三十九条,分别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岗位职责、收入、支出、经费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

(1)第一章总则分2条,规定村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针,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设立统一的村级银行账户进行分村核算。村级集体三资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不变。

(2)第二章分3条,规定村级财务的收入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收入,严禁使用自制收据和“白条”收款。

(3)第三章分5条,对村级财政支出管理进行相关规定,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真实、有效的原始凭证。报账资料在原有流程上新增了乡镇长审定。

(4)第四章分9条,对村级经费管理做出规范,村级公务接待一律实行零招待。并对采购物品和服务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外出学习考察费、报刊订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做出规定。对村集体自有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或维修修缮的项目做出规定。

(5)第五章分4条,明确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规范流程,无法确定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6)第六章分5条,对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进行规范,资产资源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并进行动态管理。

(7)第七章分4条,明确村级财务的岗位人员和职责,规定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出纳),并设立监事会,监督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8)第八章分5条,明确各职责岗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检查,乡镇内部审计办公室对村级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9)第九章分2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对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岗位职责、“三资”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1)第一章总则分2条,明确实行“组账村管”,组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保持不变。

(2)第二章分4条,确定相关岗位职责,并成立3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组级财务的审核监督。

(3)第三章分8条,规范“三资”管理,一是统一开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取的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得坐收坐支。二是所有开支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支出票据必须注明用途。三是村民小组投入资金超过3000元的项目,须村委会备案;四是重大项目建设、房屋、山林、土地等资源、资产出租、转让、拍卖时,须召开本组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五是村委会每年定期组织村民小组对本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并形成台账,动态管理。

(4)第四章分3条,明确监督检查由村纪委委员负责组织村监事会牵头,会同组级民主理财小组对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5)第五章分2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解读人:万载县财政局  陈翯     联系电话:0795-88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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