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我县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防范村级财务风险,根据《宜春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紧急通知》《万载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
在拟定过程中,万载县财政局多次对村、组财务管理办法和细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并将《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呈交万载县人民政府、中共万载县委常委会审定。2023年3月,万载县人民政府转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1、《万载县村级财务管理细则》主要内容
一是村级财务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设立统一的村级银行账户,分村核算。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不变。
二是规范收入管理。村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使用自制收据和“白条”收款。乡镇财政每季度应及时将县级以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并拨付到各村。
三是规范报账。所有支出除购买农户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外不得白条报账, 原则上不设备用金,报账票据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单笔单项3000元以上需经村两委集体研究,重大项目支出需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支费用直接拨付给收款人或代发账户。
四是规范经费管理。对工资、津贴、补贴的发放,接待用餐,因公出差、外出费用,用车费用,各类采购,报刊订阅,土地征迁,工程建设等支出做出了规范性要求。
五是对村级工程项目要求依法依规实施,无法确定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六是规范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要求每年对债权进行认真清理,严禁因盲目建设或发展产业产生新的债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取得的收入纳入村级财务管理。
七是确定相关岗位职责。乡镇财经办设立1名村级代理会计,乡镇农业农村办设立1名村级“三资”管理员,各村指定一名委员任报账员(出纳),各村设立监事会。
八是对村级财务开展监督检查。村级财务要在村务公开栏和 “码上监督”平台进行公开,乡镇内部审计办公室每年对村级财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村监事会、乡镇“三资”管理员、村代理会计员要认真履行好村级财务监督职责。
2、《万载县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一是组级财务实行“组账村管”。组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所有权、收益权、处置权保持不变。
二是确定相关岗位职责。各村民小组成立3人民主理财小组,各村设组账代理会计一名,村民小组长为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级支出的审批,并以组长个人名义到本乡镇农商银行支行开设和保管银行存折,银行存折密码由代理会计保管,取款业务必须组长和代理会计两人同时到场方可办理。各组设报账员一名,村民小组长不得兼任。
三是规范“三资”管理。村民小组获得经济收入以及补助或补偿统一开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取的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得坐收坐支。所有开支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支出票据必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村民小组长审批后方可报销。村民小组投入资金超过3000元的项目,须村委会备案;重大项目建设、房屋、山林、土地等资源、资产出租、转让、拍卖时,须召开本组全体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每年定期组织村民小组对本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并形成台账,动态管理。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村纪委委员负责组织村监事会牵头,会同组级民主理财小组对村民小组的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村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挤占、截留、挪用组集体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解读人:万载县财政局 陈翯 联系电话:0795-882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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