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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文广新旅局加强网吧专项整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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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载县文广新旅局接万载县公安局《网吧检查情况通报书》,万载县飞扬网吧接纳2名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接到《通报书》后,县文广新旅局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飞扬网吧投资人辛某承认了接纳未成年人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之规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二)项的规定,万载县文广新旅局责令万载县飞扬网吧立即改正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并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的下行政处罚。

下一步,万载县文广新旅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厉打击文化市场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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