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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万载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来源:万载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8-27 03:05:29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万载县人民政府同意,万载县公安局为万载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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