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万载县人民政府同意,万载县公安局为万载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通告。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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