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县第三产业用电量6895.9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48%,较上个月同比增长回升1.99个百分点。
分行业来看,总量前三的是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共计用电量为5289.47万千瓦时,占全县第三产业用电量的76.7%,拉升第三产业用电增长2.88个百分点。
从用电增速来看,八个行业间同比增速呈现“正负平分”态势,增速前三的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同比增速分别为58.02%、10.05%、6.96%,这三个行业拉升第三产业用电增长2.09个百分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