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统计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执行公开>计划总结

万载县统计局法规工作总结

访问量:

关联稿件:

万载县统计局法规工作认真按照省、市法治工作要点和本县中心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贯彻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围绕以推进依法治统为中心,以强化统计监督为重点,狠抓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提高了依法统计的水平,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为促进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万载力量。

一、开展情况

(一)实抓实干,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水平

为全面做好统计法规工作,我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持续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充实执法力量。一是领导重视抓工作部署。我局始终保持党组书记、局长抓统筹,副局长把关、各股室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模式,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做出成效。二是持之以恒抓学习成效。我局高度重视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创新学习方式,一方面通过原原本本学理论方式,组织干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逐字阅读学习,丰富干职工法治知识储备,另一方面以警示学习教育方式提高干职工法治意识,强化红线意识。三是提高执法强队伍。为解决万载县持证执法人员缺少的情况,积极鼓励符合报考统计执法证干职工报考,为充实执法力量、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实行每月督学测试,今年有5人报考。

二、明确目标,充分落实普法工作计划

一是科学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2021-2025年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万载县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万载县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方案》,进一步明确统计法规工作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使统计法规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切实有效开展。二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开展统计普法活动。充分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今年以来在工业、能源、研发、农业等专业组织的全县乡镇统计员业务培训前必开展法规培训,组织学习统计法法律法规,提升统计员法治素养,培训214人次。同时今年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在龙湖国家安全主题公园、4月16日统计“固定开放月”活动在康乐东门社区开展户外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县统计法治水平,群众参与达160余人次。三是制定法治工作考核办法,提高法治工作开展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法治工作质效,我局依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结合万载县统计工作实际印发《万载县统计局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将法治工作纳入考核中,激发干职工工作热情,推动法治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三、贯通协同,建立机制压实统计数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意见》,强化与部门间协同贯通,进一步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形成治理合力。万载县统计局扎实推进监督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实现了监督方式、监督手段和监督效能的新提升。一是加强与县委巡查办的贯通协同。于2022年印发《县委巡察办县统计局关于建立县委巡查办机构与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二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的贯通协同。于2023年印发《万载县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试行)》。三是加强与国家统计局万载县调查队、万载县审计局贯通协同。2024年5月印发《关于落实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通过建立与其他部门的贯通协同机制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查监督、驻派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积极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统计法治环境。

四、总结提升,巩固统计专项治理成果

2023年我局依据省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作为、主动出击,印发了9个自查自纠方案,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各专业股室检查单位(项目)442家,核查一套表单位(项目)入退库企业247家,进一步夯实了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根据《中共万载县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和市统计局要求,2024年,万载县统计局对在专项治理期间党委政府推动工作情况、统计部门推进工作情况、专项数据核查情况、对企业执法检查情况等16个方面进行总结梳理,并从中发现万载县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不足之处制定计划,及时整改整治,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二、存在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统计法规工作,一直认为,法规工作是夯实统计基础,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本途径,在法治学习、法治宣传、执法检查、机制建立等方面狠抓实干,求真务实,全力提升统计法律法规普及度,强化全县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认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在开展普法活动中,普法形式单一机械,无法满足广大群众在信息化时代中日益分散的专注力和学习状态下行情况下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吸收。导致大部分普法学习和宣传中,真正将统计法律法规入脑入心的情形很少。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持证执法是开展统计执法的必要条件,由于统计执法证考试准备周期性长、专业性强,达到考试合格要求存在一定阻力,同时在考取统计执法证的激励措施上的欠缺,导致了法治队伍建设薄弱的情况。

三、意见建议

(一)针对统计法治宣传单一方面:建议省市有机结合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小奖品发放,通过有奖问答或者线上答题发放奖品等方式方法,创新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二)针对法治队伍建设薄弱方面:建议省市对考取统计执法证的统计员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增加在开展统计执法过程中执法补贴或者对考取统计执法证人员进行奖励等方式激发符合考取统计执法证的动力。同时建议进一步开放统计执法证考试资格,取消限公务员编制才能考统计执法证条件,或者增加其他附加条件让事业编制成员也能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打开考证阀口,用量变引起质变,解决各地持证人员不足问题。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