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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免罚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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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指导意见》及《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20226月,省市场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和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实践反馈,再次组织对《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进行扩充升级,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下称《免罚清单2.0》),在第一版100项免罚事项基础上,扩充升级为118项免罚事项。

在《免罚清单2.0》中,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分别对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三种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对没有主观过错、客观上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免罚清单以制度化设计清单式管理,落实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精神,实行小过错、及时改、不处罚,让行政执法不再动辄一罚了之,为市场主体稳健增长、轻装前行、安心经营吃了一颗定心丸,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一是包容审慎,宽容无心之过,让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受益。二是标准明确,凸显公平公正,使执法行为更规范、执法尺度更统一。三是免罚不免责,促进企业自律,让营商环境更温暖、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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