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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曾道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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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曾道平同志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邬立根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总督学(正科级);

李齐同志任县全民健身促进中心副主任;

叶太海同志任康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明伟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万载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职级;

曾令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志勇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万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锦同志任万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娴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范克锋同志任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八级职员;

邬立寿同志任县烟花爆竹产业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八级职员职级;

叶坤宇同志任县烟花爆竹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碧芳同志任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范小燕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向众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沈一凡同志任万载中学八级职员,免去其万载中学副校长职务;

丁红锋同志任县第二中学八级职员,免去其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欧阳景明同志任县中医院八级职员,免去其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太江同志任万载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何彬、李石明同志任万载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莉婷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训荣同志任株潭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包金同志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龙峰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邹钟平、易文彪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邓淦同志任县中医院八级职员,免去其县中医院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

谢冬兴同志的康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小金、欧阳成平同志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彭群力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丁思明、袁国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长庚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健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龙万平同志的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庆平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年根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邹世民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国文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曹乐群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龙卫东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潭埠分局局长职务;

李新德同志的万载中学校长职务;

高维海同志的株潭中学校长职务;

潘劲光同志的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龙深广同志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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