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管理公开>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袁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万委〔2022〕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袁庆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丰俊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

陈龙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黎国平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鉴亭同志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泳霓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辛星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株潭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毓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步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东升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欧阳同志为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郭巧、周海洪同志为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政府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文彬同志为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颖、温开文同志为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成兴同志为县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县技术市场开发交流中心 (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王立同志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邬立寿同志为县工业智能化推进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县花炮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曾威同志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科根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高敉涓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城市建设投资局副局长职务;

肖艳芳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住房资金管理所所长职务;

朱云峰、彭小勇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李忠民、魏勤同志为县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南部新城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国芳同志为县工业园财政中心主任;

王跃飞同志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光平同志为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陈明辉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郭文林同志为县水利事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赵林同志为县原种场八级职员,免去其县原种场场长职务;

彭文健同志为县融媒体中心八级职员;

聂碧川同志为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龙兰同志为县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欧阳明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安监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荣启同志为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长职务;

黄成同志为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建军同志为县生态公益林场八级职员,免去其县试验林场场长职务;

李恒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荣丽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热线办”主任职务;

陈世铭同志为县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主任;

甘云峰同志为县烟花爆竹产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德新、谢明伟同志为县工业园区综合事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免去其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丁梓秀同志为电大万载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曾智勇同志为县公安局鹅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潭埠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志胜同志为县公安局潭埠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岭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晓坤同志为县公安局岭东派出所所长,

罗致同志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张文斌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喻水浪同志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黄茅派出所所长职务;

袁芬同志为县公安局黄茅派出所所长;

宋培斌同志为县公安局株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三兴派出所所长职务;

施勇刚同志为县公安局三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志强同志为县公安局高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高村派出所所长职务;

郭宇同志为县公安局高村派出所所长;

孙煜同志为县公安局马步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白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韩珂同志为县公安局赤兴派出所所长;

罗文著同志为县公安局罗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双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戈同志为县公安局双桥派出所所长;

徐科颖同志为县公安局茭湖派出所所长;

彭斯同志为县公安局白良派出所所长;

高焕荣同志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周志刚同志为县公安局花炮安监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仙源派出所所长职务;

欧阳颖同志为县公安局仙源派出所所长;

曾欣庚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

黄光辉同志的县档案馆馆长职务;

戴苏蓉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永同志的县劳动监察局局长职务;

廖高安同志的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龙奇伟、朱静同志的县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陈环峰同志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兰小红、蔡友平同志的县史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宋维、陈建长同志的县融媒体中心副总编辑职务;

杨家远同志的县有机农业研究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鲍礼斌同志的县城市规划办主任职务;

晏利洪同志的县公安局鹅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庆忠同志的县公安局株潭派出所所长职务;

刘平胜同志的县公安局罗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廖浪同志的县公安局茭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志华同志的县公安局白良派出所所长职务;

辛植辉的县公安局花炮安监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宇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中队长职务

万载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