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万载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载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万载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当地党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万载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万载县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3、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
4、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5、依法按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有关案件;
6、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及法律规定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依法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7、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参与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本院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机关党建等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本院工作人员;
9、负责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万载县人民法院本级。
万载县人民法院内设8个职能庭室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单独设立。下设株潭、潭埠、双桥、工业园区、三兴、马步等六个人民法庭。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109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31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816.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12.82万元,较2019年增加162.16万元,增长320.10%;本年收入合计4603.22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0.6万元,增长27.77%,主要原因是:我院审判法庭及附属楼建设、株潭法庭办公楼建设资金、案件补助支出增加拨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78.51万元,占 99.22%;其他收入37.53万元,占0.7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816.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568.66万元,较2019年增加1128.19万元,增长32.79%,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47.37万元,较2019年增加34.55万元,增长16.23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结转的绩效考核奖励经费跨年考核尚未使用以及“两庭”建设资金尚未使用产生的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70.30万元,占49.69 %;项目支出2298.37万元,占50.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6.80万元,决算数为453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67.51万元,决算数为43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8%,主要原因是:增加“两庭”建设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66万元,决算数为10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36万元,决算数为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增加,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7万元,决算数为5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7%,主要原因是:按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2.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01.49万元,较2019年增加146.6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与人员异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95.70万元,较2019年减少80.20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办公经费支出,节约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58万元,较2019年减少2.04万元,下降5.42%,主要原因是:抚恤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10万元,决算数为80.51万元,完成预算的86.48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1.90万元,下降12.8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人员。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累计0人次,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10万元,决算数为39.05万元,完成预算的84.71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4.57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50批,累计接待35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次,主要是无外事接待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万元,决算数为41.45万元,完成预算的88.19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7.34万元,下降15.04%,主要原因是我院对公务用车进行了专项治理,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所有车辆实行里程控油制度,并设立专人严格审核,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9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20万元,减少13.93%,主要原因是:受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组织安排的培训费及外出执行差旅费下降较多;同时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公务接待经费逐年下降;对公务用车进行了专项治理,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所有车辆实行里程控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执法执勤用车19量,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7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9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人民陪审员经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其中,组织对“人民陪审员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人民陪审员经费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对日常人民陪审员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公开,确保了经费收支公开、透明,达到了绩效评价的目的,自评得分97分。
组织对万载县人民法院本级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8.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评分,自评得分97分,其中:投入管理指标29分、产出指标25分、效果指标34分、满意度指标9分。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人民陪审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人民陪审员经费投入万载法院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实施,使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二是2020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总数余件,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比例逐年提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不足,人民陪审员参庭补助不高;二是人民陪审员补助不高,影响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资金投入;二是提高人民陪审员交通费补助,提高出庭率,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公经费支出:纳入法院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法院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本院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法院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法院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培训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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