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机构职能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1-25 15:45:00
主要负责人: 刘国强 职  务: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办公电话: 0795—8970413 传真号码: 0795—8970674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万载县康乐街道环城西路80号
工作职能:

万载县气象局于1959年1月1日建站,原址位于万载县康乐街道环城北路347号,2016年12月31日实现台站整体搬迁,现址位于万载县康乐街道西环路联和村旁,为正科级单位。连续四届省级文明单位,连续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内设机构:综合管理科、防灾减灾科、气象台。直属机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管理的地方机构: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万载县气象局积极做好气象服务工作,进一步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继续推荐气象防雷体制改革,落实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1.贯彻气象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气象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气象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灾害性天气联防;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业务技术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社会活动及经济建设项目的专业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管理,管理气象探测资料和气象信息网络运行与安全,管理气象技术装备、仪器使用工作,承担全县综合气象监测工作。

4.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气象预报、气候预测业务发展规划;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运行与管理;负责气象科研工作的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组织指导全县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负责气象科普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5.拟定气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行业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气象法制教育宣传。

6.管理与监督全县气象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气象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负责本级气象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7.负责气象服务市场的政策研究、指导与咨询,拟订全县气象服务市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气象服务市场主体运行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县防雷、释放气球等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

8.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2人):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综治、气象文化建设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防灾减灾科(1人):负责组织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气象台(4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乡镇气象服务站、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的业务技术指导。

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2人):负责雷电灾害科学研究相关工作;负责雷电灾情调查与鉴定工作;负责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工作;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技术指导;为气象主管机构履行职责范围内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和防雷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术支撑。

万载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5人兼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内人工增雨、人工消雹、城市降温、降雨消霾、提升空气质量等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上级安排的人工影响天气试验项目和效果检验的实施;承办县政府和气象局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按照分级发布、统一发布、多部门资源共享的原则,负责发布应急办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承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与损失的评估工作,及时通报事件实况,保障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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