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失独、空巢、(半)失能、残疾、高龄等居家养老群体中的特殊弱势人员给予基础性保障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县民政局坚持城乡统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特殊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破解救助工作难题,提升工作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稳步推进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有序开展2025年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于5月10日前已落实到位。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继续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980元/月,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634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765元/月,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到513元;城市及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1275元/月,农村全自理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995元/月;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到110元/月。截止6月,我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369户、22127人,共计发放城乡低保金6838.847万元;1-6月开展临时救助37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2.4万元;为2898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1739.85万元及照料护理费324.4415万元;1-6月,半失能特困人员183人发放资金39.45万元,失能特困人员165人发放资金144.9万元。
2.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1)低保:持有本县户籍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2)低保边缘家庭: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生活困难家庭,按照程序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3)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符合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或者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必需支出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两种情形之一,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标准,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生活困难家庭,认定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4)低保“单人保”政策: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患有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大疾病的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患有严重危害生命健康需要长期治疗维持生命或者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疾病,并因患病导致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成年(年满18周岁)无业(无法取得就业收入)重度残疾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按规定对其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持有本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①无劳动能力;②无生活来源;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二、养老服务工作情况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失独、空巢、半失能、残疾、高龄等居家养老群体中的特殊弱势人员,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加强对他们的基础性保障服务刻不容缓。县民政局始终以帮扶弱势群体为核心职责,立足从以下5个方面来健全基础性保障服务,切实筑牢民生安全网。
1.精准摸排,建立动态信息档案:立即组织社区、乡镇力量,全面深入排查失独、空巢、(半)失能、残疾、高龄等特殊弱势居家养老群体,详细登记健康状况、经济条件、家庭情况、服务需求等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并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时更新数据,确保服务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变化,如每月对信息进行一次梳理,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突发状况或家庭变动情况。
2.强化探访关爱,提供多元关怀服务:制定探访制度,针对不同群体确定探访频次,如失能、高龄老人每周至少探访1次,空巢、失独老人每两周探访1次,通过上门、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生活状况,提供情感慰藉、安全隐患排查、政策宣传等服务;同时,引入专业社工、志愿者开展精神关怀、法律援助、生活照料等个性化服务,如定期组织志愿者为老人打扫卫生、陪老人聊天,专业律师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
3.推进医养结合,夯实医疗健康保障: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作,为特殊群体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康复护理等服务;畅通就医绿色通道,简化就诊流程,协调医疗机构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为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兜底。
4.实施适老化改造,优化居家生活环境:以“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对特殊弱势居家养老群体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安装扶手、防滑垫,改造卫生间,配备智能监测设备等;根据老人身体状况与需求,提供轮椅、拐杖、助行器等辅助器具,提升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与便利性。通过2021-2024年4年时间,为897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并开展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补助,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条件。
5.壮大服务队伍,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邀请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护理专家定期组织现有服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如开展护理技能、心理疏导技巧培训课程;提高服务人员待遇,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养老服务行业,增强服务队伍稳定性,如设立人才补贴,改善工作环境。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会将您的建议向有关部门反馈,积极配合协调该建议逐步解决。后续我们将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特殊弱势居家养老群体的基础性保障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他们的幸福感与安全感。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民政局 0795-8823145
万载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6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20200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