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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民政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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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傅干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五保户供养模式,推行集中安置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五保户(特困对象)供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精准契合当前保障特困群体生活质量、提升兜底服务效能的工作方向。针对建议内容,我们结合实际工作推进情况,回复如下:

1.科学规划集中安置设施建设:将特困对象集中供养机构(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优先在交通便利、医疗资源较集中的乡镇(街道)布局。同时,对现有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重点完善无障碍设施、医疗护理专区、文化活动空间,确保满足特困对象居住、健康、精神需求。

2.建立“自愿优先+分类安置”机制:充分尊重特困对象意愿,对有集中供养需求(如失能半失能、独居无照料、居住环境恶劣)的对象,优先安排入住;对仍愿居家的,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定期巡视探访”保障生活。此外,针对失能、残疾特困对象,在集中安置机构内设立专属护理区域,配备专业护理人员。

3.强化集中安置服务保障:一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按标准提供膳食、衣物、住宿等物资,定期根据物价水平调整供养标准;二是打通医疗服务通道,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定期安排医护人员上门体检、巡诊;三是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文娱活动、节日慰问,鼓励志愿者开展陪伴服务,避免特困对象出现孤独感。

4.健全集中安置管理机制:明确集中供养机构的运营管理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同时建立由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安置工作公开透明。

特困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是民生兜底保障的重要内容,您的建议为我们优化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踪集中安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切实提升特困对象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民政局  0795-8821345

                          

万载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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