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可以向户 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急 难型临时救助可以向急难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急难型临时救助:
(一)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意外伤害以及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二)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导致基本生活暂时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三)在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或慈善救助的过程中,基本生活存在重大困难,难以为继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支出型临时救助:
(一)因在境内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 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下)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经教育部 门救助后仍需负担的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保育教育费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因在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住院照料产生的必需支出超 过家庭承受能力,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其他 社会保障措施后,负担仍然过重,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在就业过程中,必须支出的就业成本突然增加,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支出型临时救助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特别救助: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各种社会 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其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大刚性支出 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三)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重大刚性支 出经扣除各种社会保障、社会帮扶后,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重大刚性支出是指用于维持基本生活、因病、因残、因学、必要就业成本等支出的总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予临时救助:
(一)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
(三)各类服刑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急难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不低于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但是小金额先行救助标准每次不超过 500元,同一对象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支出型临时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 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特别救助标准每次应当高于当地每月城市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当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8倍。
(三)申请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分为窗口申请和网络自助申请两种方式。
(一)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进行申请,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也可以使用实名制账号登录社会救助线上服务平台(“赣服通”)上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关于转发〈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函》(万民函[2022]20号)执行。
办理地点:万载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795-7269075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20200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