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就局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及人员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局领导分工
罗立新同志(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潘晓芳同志(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人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综治、信访、扫黑除恶、机关内务、党建、计划生育、环境宣教、工会、创卫和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熊 煜同志(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行政许可、辐射环境管理、水污染总量控制、水环境和流域管理、土壤环境和固废化学品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涉水涉土专项资金项目;分管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股、水环境和流域管理股、土壤环境和固废化学品管理股、行政服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
李江建同志(正科级干部):协管辛安生同志所分管的工作。
钟雪飞同志(正科级干部):协管潘晓芳同志所分管的工作。
施建慰同志(主任科员):负责脱贫攻坚、自然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环委会、法制、普法、包村挂点工作;分管自然生态和综合协调股,协管土壤环境和固废化学品管理股。
高 鸿同志(主任科员):协管熊煜同志所分管的工作。
陈美荣同志(副科级干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普查工作;分管生态环境监测站。
辛安生同志(享受副科级待遇):负责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涉气专项资金项目,分管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股。
二、工作人员岗位安排
1. 办公室
主 任:罗筱卉
副主任:陈丽霞(正股级)、李 星
成 员:任 罡、高祥云
2. 自然生态和综合协调股
股 长:占 青
成 员:吴 成、吴望波
3. 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股
股 长:周长根
副股长:王 乐
成 员:吴静琳、谢启琴(留用)
4. 水环境和流域管理股
副股长:郭 璟(主持股室工作)
成 员:凌凯斌
5. 大气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股
副股长:欧阳鹏(主持股室工作)、罗 琳
成 员:李梦姗
6. 土壤环境和固废化学品管理股
股 长:龙小琳
副股长:谢根平
成 员:邓丽萍
7.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甘德安(正股级) 指导员:占 青(兼)
副大队长:刘 洋、彭会明
成 员:龙 清、施 旺
8. 生态环境监测站
负责人:黄晨旭(正股级)
副站长:叶 丹(兼出纳)
成 员:龙小兵、周创平、付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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