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万载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相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创新江西,以实施重点科技项目为支撑,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县科技局编制了《2023年万载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类、农业类、社发类、合作类;
2.平台培育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科普基地建设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凡在万载县域内注册的内资控股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2.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能申报(规上企业提供上年研发统计报表[L107-1 表、L107-2 表]及当年至少两个月份的研发费用财务月报表[B203 表],规下企业提供当年1-3季度的研发辅助账);失信和当年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的单位(企业)不能申报(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已承担省、市、县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的单位(企业)不能申报;各级政府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除外)。原则上一个单位(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含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医疗机构不限),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4.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5.对 2020 年以来未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实质性支持的单位(个人),原则上不予支持;对 2022 年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获得过省科技奖励的、研发投入强度较大的单位(个人),以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军民融合企业民参军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推荐及报送要求
1.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2023年万载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2.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 10 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统一报送至县科技局,其中《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2)一份,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址:县科技局综合股 (和谐家园2期市监大楼2楼249) , 联系人:易小顺 电话:1598091016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万载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万载县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书
3.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
4.临床研究中心申报书
5.科普基地项目申报书
万载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