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公民办同招”政策,按照“三定”(定入学年龄、定学区范围、定招生规模)要求,合理划定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学区范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采取网上报名形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入学对象
小学新生: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县城区户籍或者在县城购房并入住、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
初中新生:
(1)县城区小学符合报名入学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康乐街道村小);
(2)因购房、父母工作调动(含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需转入城区就读的乡镇小学应届毕业生;
(3)有县城区户籍或房产需返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7日
方式:采取网上预录信息、入学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入学资格条件
(一)预报公办学校要符合以下入学资格条件方可报名登记:
1.第一类别(学区内有房产有户籍类):县城非挂靠户籍,房产、户籍在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
①家庭户口簿;
②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只有购房备案合同的还需提供近三个月水费或者电费或天然气发票;
③公租房、廉租房合同;
④小产权(含自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同意表)或房产协议、购房银行流水、近三个月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发票;
(备注:家庭户口簿户主和房产证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第二类别(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类):户籍不在县城区但在县城区内有合法住宅产权证并入住。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
①家庭户口簿;
②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只有购房备案合同的还需提供近三个月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发票;
③小产权(含自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同意表)或房产协议、购房银行流水、近三个月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发票;
④公租房、廉租房合同,近三个月水费或电费或天然气发票;
(备注:家庭户口簿户主和房产证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第三类别(城区无房产有户籍类):县城非挂靠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的,在户籍地址招生片区入学。如:未安置的城区拆迁户人员子女(征迁的房子已经拆除,未入住安置房、未在城区购房入住),在固定居住地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近三年内房屋拆迁协议(2020年9月1日后签订的)、未安置证明、固定住所证明等原件。
4.第四类别(享受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类):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持“投资者绿卡”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等原件。
5.第五类别(无户籍无房产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经商。
(1)城区内经商户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满3个月以上,即2023年4月30日前发证)、社区盖章的租房证明原件。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人员
网上报名时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社区盖章的租房证明原件。
类别 |
所需材料 |
备注 |
第一类 学区内有房产有户籍 |
1. 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或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小产权(含自建房)提供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审批同意表)或房产协议、购房银行流水);3.只有购房备案合同的或小产权房的,还需提供近三个月水(电、天然气)发票。 |
1.户主和房产证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平台报名时,如因身份证、房产、户籍信息变更暂未同步等而出现大数据无法核验的情况,请手动输入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佐证材料。 |
第二类 学区内有房产无户籍 |
1.户口簿;2.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或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小产权(含自建房)提供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审批同意表)或房产协议、购房银行流水);3.只有购房备案合同的,或公租房、廉租房、小产权房的,还需提供近三个月水(电、天然气)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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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学区内无房产有户籍 |
1.户口簿;2.近三年内房屋拆迁协议(2020年9月1日后签订的);3.未安置证明;4.固定住所证明(租房合同)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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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享受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 |
1. 户口簿;2.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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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无户籍无房产类 |
城区内经商人员随迁子女:1.户口簿;2.经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满3个月以上,即2023年4月30日前发证);3.社区盖章的租房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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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员:1.户口簿;2.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或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3.社区盖章的租房证明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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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报民办学校
1.报名入学对象
小学新生: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全县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初中新生:2023年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2.招录方式
预报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招录,凡预报名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招录到的学生,可按照公办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补报,保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兜底”招录。
3.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 |
一年级招生计划 |
七年级招生计划 |
1 |
万载外国语学校 |
180 |
650 |
2 |
万载康乐实验学校 |
135 |
400 |
3 |
万载新世纪学校 |
45 |
/ |
4 |
赣西外国语学校 |
/ |
400 |
5 |
万载赣西实验小学 |
135 |
/ |
合计 |
495 |
1450 |
四、招生入学程序
1.网上申请预报名。7月31日-8月7日(截止时间为8月7日24:00),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支付宝进入赣服通,点击左上角选择“万载县”分厅 → 点专区服务“一件事专区” → 点“入学一件事”立即办理。按照系统指引准确如实填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或失败都有提示语,如果非关键数据填错或提交失败,可以重新填报修改。(温馨提示:网上预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2.网上入学资格预审。8月4日-9日,各校组织人员对网上申请预报名招生对象入学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比对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告知家长。
3.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1日,网上填报未通过审核或有其他问题填报不成功的新生请携带家庭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审核认定。
4.入学资格核查。8月14日-15日,各校组织对入学资格存疑对象上户核实,如小产权房、租房户的真实性等。
5.学位调剂。若学校学位不足,则优先安排录取本学区范围内有房产、有户籍的新生,未被招录的进城务工(或经商)租房户新生由县教体局统一就近调剂到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7.公示名单。8月25日前,各学校将已通过审核认定、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资格审核的第一、二、三、四类别招生对象,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第五类别招生对象回原籍就读或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相关政策说明
1.水、电、天然气缴费认定。所有提供的房产必须是已入住。“已入住”的认定标准为有居住地近三个月水、电或天然气缴费凭证(即2023年4月至6月)。
2.住宅产权证。住宅产权证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必须已正式备案),土地使用审批表(居民自建房)。
3.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认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有购房合同(协议);二是有银行转账流水;三是学生监护人的水、电、天然气等其中至少一项缴费证明。
4.温馨提示:
(1)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期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县教体局将会不定期抽查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情况,发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不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的,下学期须转学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或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2)户口簿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子(或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招生对象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亲子鉴定或收养关系证明等)。
六、万载县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学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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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区域 |
县一小 |
宝塔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南门桥以北;沿河东路从南门桥至锦珑湾小区以东;环城北路从锦珑湾小区至城东路交叉口以南;环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至东门转盘以西;东门转盘从东升路口至建成大道交叉口以南;东升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宝塔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以西。 |
县二小 |
沿河西路从环城北路交叉口至宝塔路口以西;沿河东路与宝塔路交叉口至康南路与将军西大道交叉口以西;将军西大道从康南路交叉口至环湖西路交叉口以北;环湖西路以西,龙湖路从西至环湖西路交叉口以北;将军西大道(荷花塘)至西环路与看甲路交叉口以东;西环路与看甲路交叉口至环城北路与沿河西路交叉口以南。 |
县三小 |
南门桥宝源万象至康乐大道与宝塔路交叉口以南;宝塔路与康乐大道交叉口至将军中大道与康乐大道交叉口以西;将军中大道与康乐大道交叉口至将军西大道与康南路交叉口以北;将军西大道与康南路交叉口至南门桥宝源万象以东。 |
县四小 |
迎宾大道至将军中大道与阳乐大道交叉口以东;将军中大道与阳乐大道交叉口至将军东大道(名优特)以南;迎宾大道与光明大道交叉口至宜万快速通道以北。 |
县五小 |
将军中大道与康乐大道交叉口至宝塔路与康乐大道交叉口以东;宝塔路与康乐大道交叉口至宝塔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以南;宝塔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名优特以西(包括凤凰华府、阳光花苑、联星村1组2组、十字布路与将军东大道交叉口的花火小镇);将军中大道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将军中大道与康乐大道交叉口以北。 |
康乐街道中心小学 |
环城北路人民医院起至环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口以北;环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口至东门转盘以东;东升路以北;东升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城北佳园东北角以西;东升村,里泉村。 |
龙湖实验学校 |
农商行沿将军大道从648号起至将军桥(将军大道1214号双号)及以南城区范围;农商行沿阳乐大道、迎宾大道至龙湖佳园以西城区范围(阳乐大道1-95单号),环湖西路以东(包含锦泷府)城区范围,猛辉村。 |
鹅峰实验学校 |
鹅峰乡境内所有村组(含社区、林场)、创业大道临街住户(含商铺)、工业园、梦想花苑。康乐街道东升村可以选择就近入学。 |
七、万载县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学区示意图
学校 |
区域 |
县二中 |
阳乐大道从中医院红绿灯路口沿石油公司、电力公司、迎宾大道至龙湖佳园沿街住户、商铺及以东区域;宝塔路从中医院往东沿财政局至建成大道交叉口以南;东升路与建成大道交叉口至名优特以西;将军西大道双号小于802号、单号小于787号住房,康乐村1组。法苑小区、锦富小区。 |
县三中 |
将军西大道从荷花塘往东沿将军桥、康乐街道政府至将军大道787号单号及以北; 阳乐大道从农商银行红绿灯路口沿石油公司至同济大药房二部路口以西(沿街住户、商铺除外);宝塔路从农业银行至汇丰大酒店以北;康乐大道从汇丰大酒店至东门转盘以西;东门转盘至东大路与阳乐大道交叉口以南;阳乐大道与东大路交叉口至万中校门口以西;里泉村21至23组(江口)、联和村、兴联村。 |
县四中 |
阳乐大道从瀚林苑往阳乐大道与东大路交叉口以东;东大路从同济大药房至东门转盘以北(即网格整个北门社区含整个小北关,水管头,后脑冲路全部,环城北路部分,万根竹所有双号码);康乐大道从东门转盘至华康电器(汇丰大酒店对面)以东;宝塔路从华康电器至建成大道与宝塔路交叉口以北;建成大道以东自宝塔路口起往北至城北佳园止(含东升村,联星5-8组康乐大道以东,建成社区部分);里泉村1组~20组,城东路从270号起。 |
龙湖实验学校 |
将军大道从802号起至将军桥(将军大道1214号双号)及以南城区范围;迎宾大道从电力公司红绿灯至龙湖佳园以西城区范围,环湖西路以东(包含锦泷府)城区范围,猛辉村。 |
鹅峰实验学校 |
鹅峰乡境内所有村组(含社区、林场)、创业大道临街住户(含商铺)、工业园、梦想花苑。康乐街道东升村可以选择就近入学。 |
八、万载县城区各中小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联系人1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2 |
联系电话 |
招生类型 |
1 |
县一小 |
刘老师 |
13970531977 |
李老师 |
13870512621 |
小学 |
2 |
县二小 |
林老师 |
13870594739 |
喻老师 |
13766407637 |
小学 |
3 |
县三小 |
罗老师 |
13970580416 |
甘老师 |
13319345896 |
小学 |
4 |
县四小 |
汤老师 |
18720503311 |
张老师 |
18720691431 |
小学 |
5 |
县五小 |
胥老师 |
13576181640 |
曾老师 |
13979572631 |
小学 |
6 |
康乐中小 |
高老师 |
13979549855 |
陈老师 |
15170563062 |
小学 |
7 |
鹅峰实验学校 |
温老师 |
15909479838 |
彭老师 |
13970526219 |
小学初中 |
8 |
龙湖实验学校 |
邱老师 |
13576152395 |
辛老师 |
13979581028 |
小学初中 |
9 |
县二中 |
陈老师 |
13979554857 |
杨老师 |
13979514887 |
初中 |
10 |
县三中 |
肖老师 |
13576181632 |
张老师 |
13870570749 |
初中 |
11 |
县四中 |
陈老师 |
13767593734 |
李老师 |
15979516862 |
初中 |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九、关于转学相关政策
1.县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城不转学”,鉴于今年学区有新的调整,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就读于不同学区学校的家庭,秋季开学时可根据家长意愿随一年级新生安置到新学区所在学校就读(学校有大班额的年级除外)。
2.县城区学校有大班额的年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民办学校转公办学校、县外返乡就读和本县农村进城就读的学生,如所在学区内学校无空余学位,均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
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须按相关政策安排残疾儿童入学,对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必须由监护人按规定到所就读学校办理缓学或送教上门手续;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学校应尊重残疾儿童家长的意愿,安排好随班就读;对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学校或安排送教上门,或动员家长送特殊学校就读,学校要建立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档案,并制定具体的教学计划。
未尽事宜,请到学区范围相应学校现场咨询。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