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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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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省市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依据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提供学位供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确保“应入尽入”。

二、适用对象

1.小学: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

2.初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本细则所称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县居住经商、务工的非本县户籍人员以及本县户籍跨行政区域(原则上为跨乡镇)居住经商、务工人员。

三、申请条件

1.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且居住地住址在万载县的居住证。

2.随迁子女父母报名前在万载县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即202341日-2023630日必须在万载县居住,且目前仍在万载县居住。

3.随迁子女父母持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

4.随迁子女父母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所租房屋合法资料(包括房东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

四、报名程序

万载县城区义务教育入学继续沿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由南昌共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平台依托于江西省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家长通过支付宝账号体系进入赣服通万载县分厅的入学一件事板块,完成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网络报名和录取。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现实需要,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随迁子女就学工作已纳入今年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相关股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据各自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城镇学校建设,扩大学位供给,完善招生入学政策,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2.做好政策宣传。实施细则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公布,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相关股室要广泛宣传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解读相关政策和办法措施,使进城务工人员及子女熟悉了解相关政策,并引导其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在全县营造共同关心、支持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

3.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安排开展招生。严格落实“一校一策、一校一预案、一校一专班”制度,科学制定登记办法,精心研判入学形势,切实做好资料审核、登记、值班、舆情处置等工作。局相关股室要做好督促指导。

4.规范办学行为。各招生校做好辖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严格审查程序,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确保起始年级控制在标准班额之内

5.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履职,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不断完善随迁子女就学责任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审批工作的随意性。县教育体育局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六、其他

1.随迁子女申请非起始年级就读,在辖区学校有空余学位下参照起始年级入学办法及条件。

2.2023年起,随迁子女家长不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材料。

3.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万载县教育体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 8824169

附件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万载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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