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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第2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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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万载县城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随地扔烟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控烟行动有关要求,我县开展了系列控烟活动一是建设无烟环境。拟定《万载县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率先垂范作用,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已命名无烟党政机关的66个,无烟学校55所,无烟医疗卫生机构35家二是大力开展控烟宣传。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系列控烟宣传活动,本级每年印发控烟标识2万余份,结合健康教育“六进”活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积极开展戒烟—医者先行活动,通过控烟知识科普、宣教,促进吸烟人群科学戒烟,防止未吸烟者吸烟。三是开展戒烟服务。我县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人员提供戒烟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单位也可为社区吸烟人群提供戒烟咨询、心理强化干预、随访指导等戒烟综合干预服务,有效提高了戒烟成功率。

目前,因省、市无公共场所吸烟管理办法相关立法条例,正在走立法程序的《宜春市爱国卫生条例》(草案)已到我县征求意见,其中第十五条控烟及无烟环境建设提及明确禁止吸烟,未明确人员执行相关处罚,县级无立法权限,可提议市人大启动控烟管理办法立法,我县参照执行。

联系单位及电话: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795-8981720

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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