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小娟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江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许可按居民30分钟内能步行到达村卫生室的原则增设,本着每个行政村必须建有一所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原则,按照“六室分开”的要求,夯实村级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做到规范建设、规范管理。我县共181个行政村,设有卫生室191所,截至目前,全县181个行政村已新建、改建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153所。全县181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配齐了电脑、打印机,开通了网络,并对乡村医生进行了信息化系统培训,门诊统筹报销全部实现“村村通”。保证了一村至少一所村卫生室有结算业务,截止1-9月份已进行了医保对帐结算了149002人次,医保总支付527.54万元,充分发挥了村卫生室作用,解决了群众就近就地的医疗需求。
2023年,省卫健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 》,到2025年,全县80%的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20%的村卫生室达到推荐标准。2023年实现65%的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以上。我们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全面发挥村卫生室功能作用。通过市级复核验收的有49家村卫生室达到推荐标准,128家村卫生室达到基本标准村卫生室。2023年我县拟对38所非公有产权村卫生室进行新建或改建,大力推行一体化管理,推动村卫生室建设提档升级,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联系单位: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股
电话:0795-8981765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万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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