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刘永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允许花炮企业自行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建议(议案)的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1、增设服务点。大队原来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有一个办证点,为方便企业办证,在株潭专门增设了一个办证点,以提高企业效率。
2、兑现一个承诺:只要企业办证资料齐全合法,大队一年365天,节假日不休,每天为企业提供办证服务。
3、规范管理。依照相关法律,大队规范了黑火药的县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一是必须申请办证。二是引进了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公司专门运输黑火药。其好处是:办证后出现交通意外或其它事故时,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关的理赔责任。如没办证,则是刑事案件,保险公司不负责理赔。另一方面,引进专业的运输公司承运,消除了企业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风险和压力。
4、争取支持。企业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故障和问题,以前都只能跑到宜春去解决,费时费力。大队主动请示公安部的相关领导,请他协调北京丹灵公司在万载专门设立了一个服务点,聘请了一名技术员长驻万载,彻底解决了以上问题。
二、目前不能实行简化办证流程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公安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对托运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三、部分企业要求简化办证流程、自行打印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目前不能实行,理由如下:
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允许简化办证流程,市局、省厅、公安部等各级领导也不同意简化办证流程;
二是烟花爆竹流向系统目前不支持简化办证流程;
三是企业自行打印运输证,容易发生伪造、变造运输证违法行为,造成公安机关监管困难,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下一步万载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安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坚持探索花炮企业运输证办理简化流程方式,持续优化交通管理服务。
联系单位及电话:万载县公安局花爆大队 13879540712
万载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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