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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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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是全县公路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农村公路建设日趋完善,公路路域环境日新月异。为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更加满足群众对公路“畅、安、舒、美”的出行需求,更好地使公路服务经济建设,加强公路管理与养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改革驱动,补齐短板。通过改革,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管好、养好的短板问题,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上下联动,落实责任。通过构建“省市统筹、县级负责、乡村齐抓、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主体责任。

政府主导,多方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融资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

创新机制,转型发展。分类有序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坚持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基本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工作的政策等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划分,明确县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养责任。县道的管理养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管养,在建项目的管理养护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由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管理养护。指导建立“县级指导、乡级负责、市场养护、环卫保洁”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补齐乡村道管理养护短板;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绩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2.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编制养护工程、生命防护工程等计划;统筹安排、管理、拨付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并监督执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履行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制定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养职责任务清单,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站职责,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将养护工程配套资金、日常养护配套资金、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制定辖区内年度农村公路管养计划,协助交通主管部门完成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乡村道管养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养工作。村民委员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管理养护工作;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设置公益性岗位等形式,引导村民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 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1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107号)文件要求,2021年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日常养护资金配套比例为1:1:8,县财政兜底解决日常养护资金缺口,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县财政按照县、乡、村道8000元/公里、4000元/公里、2400元/公里的标准列支日常养护资金,另安排日常养护资金总额的5%给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检查、考核、奖励的工作经费,且在每年4月份将养护资金整体划入县交通运输局专户储存管理与使用。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考核结果、养护里程每半年支付一次日常养护资金给各乡镇(街道)及养护公司。日常养护资金根据养护成本变化、农村公路里程增加、地方财政增长等因素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公共财政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及养护公司核减或取消安排下一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县财政局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依托市场化融资方式,增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保障能力。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探索开展农村公路灾毁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着力改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灵活运用有关政策,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重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激励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以点带面,管养体系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逐步建立“完善、便捷”的综合服务站。全面推行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模式,全面推进“路长制”施行,将单一的部门管理转变为“路长”负责的综合管理,加强“路长制”常态化运行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电子化招投标,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专业施工队伍实施,县道(重要乡道)日常养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具有养护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乡、村道日常养护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秀美乡村建设,交由专业保洁队伍养护,或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分区域、分路段聘请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养护。鼓励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促进农村公路转型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推广再生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开展“美丽生态文明农村路”建设,切实提升路域环境,将交通之美融入村容整体环境美当中。坚持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积极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为农村公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坚持智慧发展,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公路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所需经费在日常养护资金中统筹安排。全面应用全省公路行业“公路养护综合管理系统” 和“E路通App系统”,加强5G、北斗、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和养护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按照省指导检查、市监督管理、县组织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为从事公路管理养护的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在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领域引入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健全农村公路养护信用评价体系,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强化制度和队伍建设。落实《江西省农村公路设置限高限宽设施指导意见》等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工作,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严禁侵占公路路产路权,及时清除公路用地范围内林地、菜地,还原公路用地;严禁在公路两侧“县道15米、乡道10米、村道5米范围内”建房。农村加强公路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公路治超执法力度。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技术,加强养护技术和路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路政管理指导体系,保障路政执法装备,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完成各项任务。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2.完善考核体系。县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出台《万载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制定养护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实行考核评价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重点考核农村公路养护实施质量、资金落实、路面技术状况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府办发〔2016〕26号)所涉及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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