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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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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管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8.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下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共有预算单位1个。纪委本级编制人数101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工勤编制2人、全额事业编制20人。县纪委本级实有人数74人。其中:县本级在职人数74人,包括行政人员69人、工勤人员2人、全额事业人员7人。另有,乡镇纪委32人;聘用人员11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县纪委县监委收入预算总额为207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3.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5.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8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县纪委县监委支出预算总额为207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3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万元;项目支出3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2万元、资本性支出117.2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83.76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6.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4.69万元,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7.2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0.3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万元;资本性支出117.28万元,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66%,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2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73.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8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696.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9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9.8万元,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1333.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8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03%,较上年预算安排持平,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9.72万元,资本性支出117.2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54.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4.04万元,上升 1.15 %。

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11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7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80万元、维修费1.50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9.89万元、工会经费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9万元、其他交通费6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3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7.2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3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九)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纪委办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纪委工作经费、办案经费、巡察经费。

2)立项依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万办发〔2018﹞25号中共万载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万载县委巡察实施办法》的通知。

3)实施主体: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4)实施方案:保障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让工作发挥实效。

5)实施周期: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127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绩效目标表)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中国共产党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4.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经费预算。

公务接待费39.89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来客接待相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39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66万元,比上年增6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三辆执法执勤车辆车况较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更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 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 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 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 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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