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责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2-05 08:37:00
主要负责人: 鲍均良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5-8817584 传真号码: 0795-8810027
办公时间: 工作日 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万载县康乐街道中段
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10号),《中共万载县委办公室、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办字〔2019〕5号)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万编办发〔2021〕16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县城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市设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成果和规划建设成就的展示。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全县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管线、园林绿化和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依法对县城规划区内已审批的各类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并实施规划条件核实。

8.负责指导和审查全县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双修、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组织规划设计招标、方案评审。负责中心城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编制及审查、农民建房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管,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特色小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矿产勘查工作和地质工作。组织落实县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5.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6.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7.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管理为主,所在地党委协助管理。

18.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应急监测与值守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2)与县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县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与县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草地(草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承担全县山林权属争议调处职责。

(4)与县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提出调整生态保护红线的审批建议,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法规、规章;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的监测工作。县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地下水地质环境、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

(5)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不再承担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整治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内设机构: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职能股室。

主要职责

实施部门

依据

办公地点

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文电、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负责干部考核考察、聘用录用及干部培养选拔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审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本单位主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保障,对网络信息软件进行维护与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攻击。积极开拓,应用新的网络、信息及多媒体技术服务。

负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政策调研,起草、修订、审核有关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拟订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

办公室(财审股、法规信访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法规股、三楼办公室、四楼财审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17584

负责人:吴平

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不含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水流、森林、草原(草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人员上岗资格审核,规范、监管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介组织和行为。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土地、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全县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组织编制和实施县级基础测绘规划;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测绘地理信息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不动产权属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17748

负责人:罗汝斌

负责落实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协助省厅、市局做好探矿权设置前期的查询工作;负责管理县本级采矿权出让和登记发证。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属纠纷。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对采矿权占用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收缴工作。贯彻落实矿产资源战略、政策,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

实施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工作,组织落实县域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和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矿管股、地质环境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7261998

负责人:李和平

负责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组织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跨乡镇(街道)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市政管线规划管理。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和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承担历史文化遗存普查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监督管理规划行业。

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耕地、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实施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组织开展县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县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公示。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一楼国土空间规划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17559

负责人:郭保生

负责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土地利用股(市场管理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17655

负责人:刘胜男

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

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

耕地保护监督股(征地管理股)

《万载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关于调整万载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的通知》

万载县康乐大道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耕地保护监督股(征地管理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17655

负责人:廖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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