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了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推动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协调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万载县城市总体规划》《万载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坚持“融入宜春、聚力园区、双城联动、特色彰显、宜业宜居”思路不动摇,统筹国土空间规划和南部新城专项规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3.区域协调原则
正确处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区片之间的发展,在区域土地市场内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科学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
4.供需平衡原则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供应量。
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00亩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0亩,工矿用地300亩,住宅用地200亩(其中:公租房用地0亩,商品房用地20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00亩,交通运输用地65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0亩,特殊用地100亩。
单位:亩
万载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表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安置房用地 |
棚改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
1955.83 |
91.64 |
314.85 |
503.58 |
35.60 |
0 |
467.97 |
912.89 |
114.22 |
0 |
18.65 |

拟开发地块供应位置
四、政策导向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解读人:邓竞祎 电话:0795-8817649
文件链接: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载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