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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2022年水利工程划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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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2022年水利工程划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万载县白良镇防洪堤、高村镇防洪堤、小溪冲水库80小(2)型水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经万载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堤防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

堤防工程区管理范围为堤防工程两侧护堤地边界线之间的区域,包括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及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两侧护堤地、穿(跨)堤交叉建筑物、附属工程设施及护岸工程。

白良镇防洪堤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外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高村镇防洪堤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外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外20m。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二、水库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

水库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区及库区管理范围。

2型水库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它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管理范围线为正常蓄水位加0.5m与岸边交线。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白泉、船市水库水电站厂房管理范围线为厂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以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管理范围线。

法律禁止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运行和安全,并报经有管辖权的设区的市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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