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部门 |
部门职责 |
依据 |
工作事项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责任情形 |
1 |
县交通运输局 |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4.《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 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7.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实施县内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市场准入。 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按照许可权限吊销相关经营许可或相应的经营范围。 3.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予以准入许可的。 2.对县内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非法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2 |
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执法,查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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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依法开展相关监管执法,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3 |
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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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运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3.《江西省公路条例》 |
1.负责指导和监督职责范围内公路安全生产、应急保通工作。 2.负责起草、修订有关公路建设、安全保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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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依法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附件: